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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盛能源: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23-06-21  

                                                                  天册律师事务所
          浙江天


                   关于


              源股份有
        恒盛能源


             一次临时
    2023 年第一       会的


               法 书




浙江省杭州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 01111        传真 01500
                                                          法律意


                           天册律师事务所
                       浙江天

                           能源股份
                   关于恒盛能       公司

                          一次临时
                 2023 年第一       会的

                            法 书

                                           编号:TCYJJS2023H0972 号

            股份有限公
致:恒盛能源股

            律师事务所
    浙江天册律                                   份有限公司
                       称“本所”)接受恒盛能源股份
下简        能源”或“公司”)的
  简称“恒盛能                的委托,指 师参加公司 2023 年第
  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
临时                          共和国证券           证券法》”)、
                                         下简称“《证
  中华人民共和
《中        和国公司法 简称“《公         市公司股东
                                  )和《上市
  则(2022 年
规则                  称“《股东大
              (以下简称                   律、法规和
                                   ”)等法律
  范性文件,以
规范        以及《恒盛 有限公司章 (以下   公司章程》”)的
                                         《公
  关规定,出具
有关        具本法律意

            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
    在本法律意                仅对本次股         程序、出席
                                         集、召开程
  资格、召集人
的资                          及表决结果
            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                 意见,不对
                                         效性发表意
  审议的议案内
所审        内容和该等 表述的事实         准确性发表
                                  真实性和准

            见书仅供公 2023 年
    本法律意见                 时股东大会 用。本所律
  将本法律意见
意将        见书随恒盛 股东大会其         并公告,并
                                  露资料一并
  本所在其中发
对本        发表的法律 法律责任。

            根据《股东
    本所律师根                                   的业务标准
                       》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规范和勤勉尽
德规        尽责的精神 能源本次股         关事项和相
                                  涉及的有关
  进行了必要的
件进        的核查和验 听取了公司         和说明。现
                                  实的陈述和
  律意见如下:
法律

            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

            本所律师核
    (一)经本         本次股东大         召集,召开
                                  会提议并召
  东大会的通知
股东        知已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在指定媒 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上公
                                                              法律意

            次股东大会
    (二)本次         投票与网络 合的方式。

            股东大会的
    根据本次股         本次股东         的时间为 2023 年
                                会议召开的
6 月 20 日下午 13:00;召开 恒盛能源股份           室。经本所
                                        司三楼会议室
审查        东大会现场
  查,本次股东         的实际时间         大会的会议
                                  本次股东大
  所告知的时间
中所        间、地点一

            证券交易所
    通过上海证         投票平台进         时间为 2023 年 6
                                  票的具体时
月 20 日 9:15-9:25,9:30-111:30,13:000-15:00。通           股东大会互
                                                  证券交易所股
  票平台的投票
投票        票时间为 20023 年 6 月 20 日 9:155-15:00。

            据本次股东
    (三)根据         程,提请本         议案为:
                                  会审议的议

             修订<公司章
    1. 《关于修          理工商变更 案》;

             选举公司第
    2. 《关于选         会非独立董 》

             余国旭先生
    2.01 选举余

             余恒先生为
    2.02 选举余

             席礼斌先生
    2.03 选举席

             徐洁芬女士
    2.04 选举徐

             选举公司第
    3. 《关于选         会独立董事

             于友达先生
    3.01 选举于         事;

             周鑫发先生
    3.02 选举周         事;

             徐浩先生为
    3.03 选举徐         。

             选举公司第
    4. 《关于选         会非职工代 议案》

             洪名高先生
    4.01 选举洪

             刘康银先生
    4.02 选举刘

            大会的上述
    本次股东大         关事项与本         中列明及披露
                                  会的通知中
  致。
一致

    (四)本次
            次股东大会 事长主持。


                                        1
                                                           法律意

            本所律师认
    经核查,本         股东大会召 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
  照公告的召开
按照        开时间、召 参加会议的         行,符合法
                                  开程序进行
  政法规、《股
行政        股东大会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



            大会出席会
二、本次股东大         资格

            司法》《证
    根据《公司         《公司章程         的通知,出
                                  股东大会的
  股东大会的人
次股        人员为:

             记日(2023 年 6 月 1 日)收市
    1. 股权登记                                      结算有限责
                                           国证券登记结
  上海分公司登
司上        登记在册的 股东,并可         代理人出席
                                  形式委托代
  参加表决。该
和参        该代理人不 股东;

             事、监事和
    2. 公司董事         人员;

             证律师;
    3. 本所见证

             员。
    4. 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的
    根据现场出         东代理人的         托证明及股
                                  、授权委托
  的相关资料并
记的        并经本所律 出席本次股         股东及股东
                                  场会议的股
  共计     持股数共计 150,668,0000 股,占公
人共 7 人,持                                         数的
                                            决权股份总数 53.81000%。

            所信息网络
    结合上证所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
                                  司”)在本
  投票结束后提
络投        提供给公司 票统计结果         会网络投票
                                  次股东大会
             表股份共计 9500 股, 占公司有表
东共 1 名,代表                              份总数的 0.00034%。通
  投票参加表决
络投        决的股东的 身份已由信 证。

            认为,出席
    本所律师认         大会的股东 理人及其他
                                          他人员的资
  有关法律、法
合有        法规及规范 《公司章程         东、股东代
                                  ,该等股东
  其他人员具备
及其        备出席本次 的资格。



            大会的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         决结果

            次股东大会
    (一)本次         序



                                 2
                                                      法律意

            本次股东大
    经查验,本         律、法规和         的表决程序
                                  程》规定的
  现场记名投票
取现        票与网络投 的方式就本         议题进行了
                                  会审议的议
  决,并按《公
表决                          序进行监票
            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果,出席本
                                         布表决结果
  大会的股东和
东大        和股东代理 结果没有提

            决结果
    (二)表决

            股东及股东
    根据公司股         行的表决以         表决结果的
                                  东大会对表
  次股东大会审
本次        审议的议案 果如下:

             修订<公司章
    1. 《关于修          理工商变更 案》

    同意 150,6677,500 股,反对 0 股 0 股,同意股 本次股东大
  表决权股份总
效表                          结果为通过。
            总数的 100%%,表决结

             选举公司第
    2. 《关于选         会非独立董 》

            取累积投票
    本议案采取         表决,具体         下:
                                  及结果如下

             余国旭先生
    2.01 选举余

                                本次股东大
    同意 150,6668,000 股,占出席本                 决权股份总
                                           持有效表决
              决结果为当
99.99936%,表决

             余恒先生为
    2.02 选举余

                                本次股东大
    同意 150,6668,000 股,占出席本                 决权股份总
                                           持有效表决
              决结果为当
99.99936%,表决

             席礼斌先生
    2.03 选举席

                                本次股东大
    同意 150,6668,000 股,占出席本                 决权股份总
                                           持有效表决
              决结果为当
99.99936%,表决

             徐洁芬女士
    2.04 选举徐

                                本次股东大
    同意 150,6668,000 股,占出席本                 决权股份总
                                           持有效表决
              决结果为当
99.99936%,表决

             选举公司第
    3. 《关于选         会独立董事

            取累积投票
    本议案采取         表决,具体         下:
                                  及结果如下

                                   3
                                                     法律意

            于友达先生
   3.01 选举于         事

                               本次股东大
   同意 150,6668,000 股,占出席本                 决权股份总
                                          持有效表决
              决结果为当
99.99936%,表决

            周鑫发先生
   3.02 选举周         事

                               本次股东大
   同意 150,6668,000 股,占出席本                 决权股份总
                                          持有效表决
              决结果为当
99.99936%,表决

            徐浩先生为
   3.03 选举徐

                               本次股东大
   同意 150,6668,000 股,占出席本                 决权股份总
                                          持有效表决
              决结果为当
99.99936%,表决

            选举公司第
   4. 《关于选         会非职工代 议案》

           取累积投票
   本议案采取         表决,具体         下:
                                 及结果如下

            洪名高先生
   4.01 选举洪

                               本次股东大
   同意 150,6668,002 股,占出席本                 决权股份总
                                          持有效表决
              决结果为当
99.99936%,表决

            刘康银先生
   4.02 选举刘

                               本次股东大
   同意 150,6668,010 股,占出席本                 决权股份总
                                          持有效表决
              决结果为当
99.99937%,表决

           大会审议的
   本次股东大         3、4项议案           投资者利益
                                 及影响中小投
  事项,中小投
大事        投资者的表 票。本次股         股东大会的
                                  有对本次股
  知中未列明的
通知        的事项进行

           认为,本次
   本所律师认         的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规
                                 司法》《股
  《公司章程》
和《        》的有关规 结果合法有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 司本次股东         程序、召集人与
                                  集与召开程
出席        的资格、会
  席会议人员的         序均符合法         公司章程》的
                                  法规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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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意见书

            合法、有效
定;表决结果合

           正文,下接
   (以下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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