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能源: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21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作为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对余恒先生、席礼斌先生、韦建军先生、项红日先生、徐洁芬女士的个人
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认真的核查,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尚未解除的情形。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余恒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席礼斌先生、
韦建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项红日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聘任徐洁芬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于友达、周鑫发、徐浩
2023 年 6 月 20 日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