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湾:上海港湾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9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客观、如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违规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陆家星、陈振楼
日期:2023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