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26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格自律、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负责的了解和核查,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
表决过程中依法回避;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价格
基于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正常生产经
营的客观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二、《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不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议案
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李仁青、陈振楼
2023 年 12 月 25 日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