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天准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准科技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5-1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天准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晏璎、郑瑜              被保荐公司代码:688003


                                 重大事项提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84 号)批复,苏州天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4,84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5.5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23,4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326.92 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担任其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19 年 7 月 2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
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
就 2022 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1
                项目                                         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       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工作计划。                                   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
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
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持续       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督导期间,协议相关方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       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
的,应于修改后五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       导期间,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
易所备案。终止协议的,协议相关方应自终       协议的情况。
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并说明原因。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
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发生需公开发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予以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披露。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       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券交易所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
                                             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方式,对上市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其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中,保荐机构于 2022 年 12 月 25 日对上市公
                                             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6、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规范运作、承        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规范运
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司及其董
7、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持续督导期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间,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员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
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核查了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         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制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       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续督导期间,上
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市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治理制度。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       核查了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         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
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       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内控
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       制度。
程序与规则等。
10、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详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
                                             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
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的情况”。
陈述或重大遗漏。


                                         2
                项目                                        工作内容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
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
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阅的情况”。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
12、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
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
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       阅的情况”。
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3、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
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       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
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注函的情况。
14、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
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
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       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       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
承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       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
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       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承诺。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
履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
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
见,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15、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
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
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项。
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
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6、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督促上市公司
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现该等事项。
(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
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3
                 项目                                          工作内容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
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
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
报告的其他情形。
17、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制定了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
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         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保荐机构于
质量。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定期现场检查         2022 年 12 月 25 日对上市公司进行了现场检
每年不应少于一次,负责该项目的两名保荐         查,负责该项目的两名保荐代表人有 1 人参
代表人至少应有一人参加现场检查。               加了现场检查。
18、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
嫌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
公司利益;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项。
(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
查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
应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
现场核查。公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机构应
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9、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对公司持续经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
营能力、核心竞争力或者控制权稳定有重大
                                               现该等事项。
不利影响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并发表意见
20、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
督促上市公司按照本规则规定履行核查、信
                                               现该等事项。
息披露等义务
21、对上市公司存在的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或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
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核查,并
                                               现该等事项。
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22、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保
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
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
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
务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
(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现该等事项。
(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四)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采取强制措施;
(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

                                           4
                 项目                                        工作内容

大事项;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情形。
23、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的,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
司核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
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
大不利变化;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
(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
                                             现该等事项。
技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
纷;
(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
现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
24、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
                                             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
储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
                                             金专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于
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
                                             2022 年 12 月 25 日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关于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5、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未依法规范运作,未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
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侵害投资者利       现该等事项。
益的情况

                                             2022 年度,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况
                                             如下:
                                             2022 年 1 月 22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专项核查
                                             意见》;
                                             2022 年 3 月 26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
26、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情况。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2022 年 4 月 15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
                                             意见》;
                                             2022 年 5 月 9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之专项


                                         5
               项目                                        工作内容

                                           核查意见》;
                                           2022 年 5 月 24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2 年 7 月 16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
                                           见》;
                                           2022 年 7 月 23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
                                           见》。
27、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
                                           无
有)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海通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
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
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
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
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研发与创新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科技创新型行业,技术优势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截至报
告期末,公司已获专利授权共计 334 项,其中发明专利 182 项。由于下游行业
产品迭代较快,客户需求不断变化。未来,如果公司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不能
及时匹配客户的需求,公司将面临客户流失的风险。

    2、研发失败的风险


                                       6
    近 3 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 15,459.03 万元、21,701.19 万元、24,183.96 万
元,占同期收入的 16.03%、17.15%、15.22%。未来,公司将保持对创新技术研
发的高投入,如果存在项目研发失败,或者相关技术未能形成产品或实现产业
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技术人才流失与技术泄密的风险

    技术人才对公司的产品创新、持续发展起着关键性作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技术研发人员 817 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37.48%。随着行业
竞争日趋激烈,各厂商对于技术人才的争夺也将不断加剧,公司将面临技术人
才流失与技术泄密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管理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尤其是在科创板的发行上市,资产和
业务规模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的提升,公司人员规模进一步扩大,这对公司在
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
如果公司不能适应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管理层不能持续有效地
提升管理能力、优化管理体系,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
影响。

    2、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020 年至 2022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2.46%、42.41%、
40.43%,处于较高水平。未来,随着同行业企业数量的增多、市场竞争的加剧,
行业供求关系可能发生变化,导致行业整体利润率水平产生波动。此外,随着
公司新业务的持续开拓,来自汽车制造业、光伏半导体行业等下游行业客户占
比不断提升,上述行业的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因此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
一定波动的风险。

    3、光伏半导体、汽车等领域收入存在波动的风险

    2020 年至 2022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96,411.02 万元、126,523.87 万
元、158,916.74 万元,光伏半导体行业、汽车行业存在未来产业政策导向和宏观

                                    7
经济发展发生不利变化、下游行业的发展速度放缓、产品需求减弱的可能,可
能会使得公司来自上述两个领域的收入存在一定波动风险。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坏账的风险

    2020 年至 2022 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3,336.95 万元、31,245.95 万
元、50,829.08 万元。未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将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持续增加,
如果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坏账增加从
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2、存货跌价及周转率较低的风险

    2020 年至 2022 年度,公司的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各类存货余
额呈增长趋势 ,各期 末存货余额分 别为 39,840.13 万元、69,877.44 万元、
89,804.46 万元。未来,如果原材料价格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者为单一客户
研发生产的专用产品未能成功实现销售,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增加从而影响经
营业绩的风险。

    2020 年至 2022 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71、1.33、1.18,均处于较
低水平,使得公司对营运资金需求较高。未来,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补充因业务
规模不断扩大而引致的资金需求,较大的存货规模和较低的存货周转速度将会
影响公司整体的资金营运效率,并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税收优惠政策无法延续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苏州天准软件有限公司系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
厅、江苏省税务局,享受 15%税率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子公司苏州龙山软件技
术有限公司、苏州龙园软件有限公司先后获得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
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未来,如果相关税收政策发生变动,公司的税收优惠
无法延续,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汇率风险




                                    8
    2020 年至 2022 年度,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汇兑损失 1,570.66 万元、汇兑收
益 213.80 万元、汇兑收益 1,206.08 万。未来,如果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发生较大
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5、商誉减值风险

    2021 年 5 月,公司完成了对 MueTec 公司的并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本次并购支付的成本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形成合并
报表的商誉,该商誉不做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商誉金额为 8,474.59 万元,本期减少 682.30 万元
为汇率折算导致,如果未来因经济环境、行业政策或经营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对 MueTec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将相应
减少公司该年度的营业利润,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6、短期偿债能力及流动性较低的风险

    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 42.49%,公司流动比率 1.94,速动比率 1.05,公司
偿债能力处于一般水平。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增长,对营运资金需求较大,若未
来不能有效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库存,改善客户、供应商信用期,公司将会
面临偿债能力不足及流动性风险。公司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工具和手段以及商
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信贷资金,同时加强经营管理,持续降低库存,
改善客户、供应商信用期。

    7、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1,459.21 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
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员工数量持续增长,公司战略性原材料采购备货及员工薪
酬增加导致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较大。公司目前仍处于快速发展期间,
如未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可能会导致营运资金紧张的风险,
进而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的规模和速度。

    8、研发投入资本化带来的业绩风险

    为保持技术先进性和市场竞争力,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
司将符合条件的开发支出资本化。若开发支出对应的在研项目研发成功,产品


                                     9
达到预定的指标要求并可以实现产业化,相关研发投入转入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存在降低公司未来年度利润的风险。若在研项目开发失败,或资本化的开发支
出形成的无形资产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将形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
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为控制研发风险,公司将立足市场,综合考虑技术研发
与市场需求,加强研发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提高研发效率,降低新产品研发失
败的风险。

    9、股权投资发生亏损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在智能制造领域开展了股权投资活动。投资相关产业基金存在
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因
而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股权投资
基金未来后续的进展情况。公司参与投资的苏州矽行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未来
一段时间内都将处于产品研发期,研发投入较大,如果苏州矽行研发进展或客
户开拓情况不及预期,可能会导致苏州矽行未来数年持续亏损,其亏损将会对
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1、下游行业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群体集中在消费电子、半导体、PCB、新能源和新汽车等行
业,下游行业如果出现不景气或增长乏力的情况,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如果下游客户出现业绩下滑、延迟或取消新产品的发布,可能会导致公
司订单的延期交付、延期验收,甚至取消订单。若出现此类极端情况,可能会
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而新能源、汽车等下游行业整体受宏观经济与产
业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波动风险,如果公司未能持续开拓新客户、
有效扩大市场份额,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经营业绩季节性大幅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营业收入受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主要客户的合作模式、业务周期等
因素影响,存在季节性不均衡的特点,而期间费用均衡发生,因此净利润的季
节性不均衡性就表现得更加明显。这是由公司所在行业的特性决定的。


                                 10
    公司过去年度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或第三季度,曾经出现经营业绩同比或
环比大幅增长、大幅下滑或者亏损的情况,公司未来亦可能出现上述情况。当
出现这些情况时,并不一定表示公司经营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完整年度数据更
能准确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业绩季节性大幅波动的
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1、宏观经济变化的风险

    公司的客户群体覆盖了我国工业的包括消费电子、汽车制造、光伏半导体、
仓储物流在内的多个国民经济重要领域,公司的经营业务与下游行业及宏观经
济周期密切相关。未来,如果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到下游行业的发
展环境,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在进口原材料、出口产品时主要使用美元结算,汇率波动将直接影响
公司的经营业绩。未来,如果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发生较大波动,公司未能准确
判断汇率走势,或未能及时实现销售回款和结汇导致期末外币资金余额较高,
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国际贸易摩擦升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外销产品实际在国内使用,暂未受到国际贸易摩擦的直
接影响。但公司下游客户的消费类电子、半导体等领域,均为全球化产业链,
如果未来国际贸易摩擦升级,不排除下游客户的终端产品需求受到影响,继而
沿产业链传导,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11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期增减(%)
营业收入                       1,589,167,432.35       1,265,238,702.28              25.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2,103,561.64          134,125,858.80              13.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21,691,894.16           97,123,033.89              25.3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592,054.22        -164,003,617.63            不适用
                                                                          本期末比上年
                             2022 年 12 月 31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同期末增减
                                    日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83,912,485.16       1,539,875,198.22              9.35
总资产                         2,928,105,523.17       2,591,476,461.37              12.99

    2022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980          0.7055                       13.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980          0.7055                       13.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6385          0.5109                       24.98%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51             8.81          增加 0.70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7.61             6.38          增加 1.23 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9.60            20.77          减少 1.17 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公司 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158,916.7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5.60%,
主要系 2022 年视觉检测装备、视觉测量装备收入均大幅增长所致。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1,459.21 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销售规模不
断扩大,员工数量持续增长,公司战略性原材料采购备货及员工薪酬增加导致
2022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较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经过多年的积累,天准科技形成了技术与创新优势、团队优势、人才优势、
质量管理与快速服务优势、品牌优势等核心竞争优势,具体如下:



                                        12
    1、技术与创新优势

    技术领先是企业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自主创新,
不断提高公司技术、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近 3 年公司投入研发费用分别为
15,459.03 万元、21,701.19 万元和 24,183.96 万元,占同期收入的 16.03%、17.15%
和 15.22%。持续的技术投入为公司积累了大量技术成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
已获得 334 项专利授权,其中 182 项发明专利,同时取得 130 项软件著作权。经
过 10 余年的持续研发和深度挖掘,公司在机器视觉核心技术的关键领域获得多
项技术突破,具备了开发机器视觉底层算法、平台软件,以及设计先进视觉传
感器和精密驱动控制器等核心组件的能力。2022 年公司主持完成的“复杂精密
零部件多感知融合的高速高精测量关键技术及装备”项目荣获江苏省科学技术
一等奖,再次印证了公司在前沿科技领域的创新实力,并对提升我国精密制造
业的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保障“质量强国”战略的实施、服务高质量发展
做出重要贡献。

    天准公司建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
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
“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创新平台,具有完善的科技创新设施设备,可
有效支撑公司核心技术的持续创新。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掌握了 2D 视觉算法、基于深度学习的缺陷检测、3D
视觉算法、3D 点云处理、多传感器融合标定等机器视觉算法,并自主开发了工
业视觉软件平台 ViSpec。该平台广泛用于公司各主要产品,服务于消费电子、
半导体、PCB、新能源、新汽车和智能驾驶等各个下游行业客户,成功实现对
5,000 余家客户产品的 2D/3D 尺寸及缺陷检测、定位引导和目标识别,形成数万
个应用案例。在此之上,公司在客户场景归纳的基础上,自主开发形成工业软
件平台,帮助客户持续进行设备优化和制程优化。

    同时,公司具备精密光机电一体化设计能力。在先进先进光学器件与光路
设计领域,掌握宽光谱超高亮度光源技术、纳米级宽波段成像技术、激光光刻
与高速微加工等关键技术,具备先进光学系统整体研发能力;在精密机械设计
领域,掌握模态分析与测试、机电联合仿真分析、瞬态动力学分析、流体力学


                                    13
与热分析、误差分析、检定与补偿等关键技术,具备纳米级超高精度运动台研
发设计能力;在精密驱控技术,掌握超精密多轴运动台驱控系统及精密测量专
用控制器设计研发能力。可有力支撑公司在工业视觉装备领域的持续业务拓展,
同时也为公司在半导体领域的业务布局提供了技术保障。

    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让公司在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中保持优势,通过工业视
觉装备赋能下游客户,帮助工业企业实现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推动工业领域
转型升级。公司以积累的核心技术为支撑,深入挖掘现有应用领域,灵活应用
各种技术组合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进一步拓宽技术的应用领域,发掘新兴或
未开发领域,抢占市场先机,具备较强的技术与创新优势。

    2、团队与人才优势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一华先生在北京理工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曾就职于微软
亚洲研究院,为人工智能、机器视觉领域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徐一华先生在历年科研与创业生涯中,曾参与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
863 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2016 年获评第二批“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
领军人才,2018 年获评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徐一华在人工智能、机
器视觉领域有丰富的科研和产品开发管理经验多年来一直专注于机器视觉技术
研究及产品开发。

    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多年来专注于机器视觉领域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与
财务等工作,精通技术,熟悉市场,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保持稳定状态。稳定、
优秀的核心团队为公司的竞争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公司一直以来始终重视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不断引进高端人才,形成
不断扩大的优秀研发团队与深厚的人才储备。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
公司研发人员分别为 639 人、794 人和 817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
39.86%、41.64%和 37.48%,研发团队成员有来自微软亚洲研究院、华为等知名
企业,也有来自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知名高
等学府,还有来自德国、日本的归国人员。公司研发团队的专业覆盖面广,包
括机器视觉、深度学习、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工业设计、自动化、机
电、机械设计、计算机、汽车等专业,充分满足了本行业技术研发的需要。公

                                  14
司在团队与人才储备方面的竞争力不断凸显。

    3、质量管理与快速服务优势

    公司严格按照 ISO9001 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开展生产和管理工作,持续构建
维护规范化、规模化的产品制造和品质检测体系,在品质稳定性、制造效率方
面为客户提供可靠保障。公司拥有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分布在我国精密制造业
集中的华东、华南、华北、中部等区域,可以就近及时响应客户需求。相比康
耐视、基恩士等国际领先的机器视觉知名公司,公司可以为国内客户提供更为
迅速、及时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在同等技术水平下具有更强的竞争优势。

    4、品牌优势

    公司的工业视觉装备获得下游行业国际知名客户的认可,在行业里树立了
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地位。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富士康、京东方、欣旺达、德
赛、东山精密、英飞凌、隆基、博世、三花智控、阿里巴巴、腾讯等。公司的
产品在行业里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

    5、规模优势

    公司多年深耕工业视觉领域,目前已经发展为工业视觉装备龙头企业。随
着公司的进一步积累,通过平台化建设、产品方案持续迭代、供应链持续优化,
将会从效率、技术、成本等方面体现出规模化的优势。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公司 2022 年研发费用 24,183.96 万元,较 2021 年同期研发费用 21,701.19 万
元明显增加。2022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15.22%。FPD&PCB
缺陷检测设备、新一代 AI 边缘计算设备研发、3C 玻璃缺陷检测设备研发、在
线式点胶检测一体设备研发、3C 结构件尺寸测量设备研发、3C 摄像头组装及检
测设备研发、智能网联路侧智能感知系统研发、多波长直接成像设备关键技术
研发、3C 结构件外观瑕疵检测项目等处于开发阶段;3C 显示模组瑕疵检测设备
关键技术研发、汽车悬架系统及子模块智能产线研发、PCB 激光钻孔设备关键
技术研发、车载 TADC-D52 域控制器计算平台研发等处于研究阶段;新一代光


                                    15
伏硅片分选机研发、通用影像测量设备研发、激光直接成像设备研发等已完成。

    在研发技术平台方面,公司进一步提升 Vispec3D、VispecAOI、VispecIOT
等机器视觉算法平台及工业软件平台,持续升级其功能、性能及易用性水平;
同时面向半导体前道制造等领域,展开超精密运动台、超精密光学系统、驱控
一体控制器等核心部件的自主研发,持续完善核心技术平台体系。

    2022 年度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年度             上年度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241,839,572.49    217,011,869.08             11.44
资本化研发投入                  69,699,814.16     45,728,394.74             52.42
研发投入合计                   311,539,386.65    262,740,263.82             18.57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
                                         19.60             20.77            -1.16
比例(%)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22.37             17.40             4.97
(%)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2019 年使用募集资金 37,264.07 万元,2020 年使用募集资金 13,190.66 万元,
2021 年使用募集资金 17,097.32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4,287.09 万元,累
计收到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012.15 万元,项目结项节余资
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9,219.57 万元(其中 12,719.81 万元用于年产 1000 台/
套基于机器视觉的智能检测系统及产线新建项目,故未转出),另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人民币 18,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结
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3,000.17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16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                                            115,269.62
减:支付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及税费                  1,942.70
减:2019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37,264.07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金额                        6,482.85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5,781.22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减:2020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13,190.66
    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13,190.66
加:现金管理收益(实际收到)                                      3,394.83
减:2021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17,097.32
    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17,097.32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2,024.12
减:2022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14,287.09
    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14,287.09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593.20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减: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6,499.76
募集资金专户年末余额                                              3,000.17


    公司 2022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
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反
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苏州青一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00 万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4%,权
益变动后青一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7,700 万股,持股比例从 41.09%减少至 39.55%。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徐一华先生通过青一投资、天准合智

                                       17
间接持有公司 6,743 万股,本报告期内通过二级市场减持 165 万股。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
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
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