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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可科技:杭可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2023-05-18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

                            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
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
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2、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发行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切
实可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发行的定价方式公平、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根据公司编制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及《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
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属于
科技创新领域,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有
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4375 号),公司编制的《浙
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6、公司编制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
填报回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8、公司编制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
回报规划》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
透明的分红决策机制,完善现金分红的信息披露及监督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
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9、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于存放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管
理、专款专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有利于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
    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
方案可行,决策程序合规,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我们已对本次发行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全套文件进行了审核,同意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的签署页)


    监事签字:


    郑林军




    章映影




    胡振华




                                                        2023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