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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通号: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0-28  

证券代码:688009             证券简称:中国通号          公告编号:2023-032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0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一号院中国通号大
厦 A 座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1

             H 股股东人数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192,840,404

       其中: 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6,726,053,668

             H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466,786,73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7.922222

       其中: 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3.514340

             H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40788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志亮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铁路通信
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5 人;公司执行董事张权因其他公务安排本次会议
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李连清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楼齐良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例(%)
 1.01       选举楼齐良为公司   7,192,157,607                        99.990507   是
            第四届董事会执行
            董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1.01    选举楼齐    118,944,447       99.429230            -          -          -       -
         良为公司
         第四届董
         事会执行
         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过半数
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方伟 王晓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