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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光股份:关于终止实施追光者1号持股计划的公告2023-10-28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追
光者 1 号持股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2、为了更好地实施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
    3、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
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120,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账户。公司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
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
    2、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设立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及相关议案,设立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
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公告《关于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
限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届满,第一个锁定期考核结果未达到 2022 年度业绩考核的要求,本持股计划
第一个解锁期不得解锁,第一个解锁期对应的股份 60,000 股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择
机出售以后以出资金额归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公司享
有。
    6、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终止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的原因及影响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制定 2022 年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时,对公司外部环境和业
务发展表示乐观的态度,但 2022 年出现全球经济形势紧张、行业及技术发展的周期
调整及国内需求收缩等情势,公司市场开拓、原材料采购、产品运输等方面都受到
不利影响;同时 2023 年宏观经济复苏面临挑战、市场需求波动较大。即使公司合力
攻坚,确保生产运营不间断,但业务增长情况未及预期。因此本期持股计划已失去
激励意义,无法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结合激励对象的意愿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之配
套的《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及其摘要、《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案)》
等相关文件。
    公司终止本次持股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的规定。
    公司终止本次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
场环境的变化、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员工的意愿,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
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以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三、终止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

    1、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终止实施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的议案》。
    2、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3、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的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本次持股计划的终止及后续安排

    根据《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规定,公司本次持股计划终止后,由追光者 1 号
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对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剩余财产进行清算和分
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
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终止实施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重大影响,
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
实施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

       六、监事会的意见

    本次终止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的勤勉尽职。因此,监事
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追光者 1 号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