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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微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23-08-25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3-064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
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金额合计为 21,5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的交易金额为 20,000 万元,向关联人采购商品、设备、接受劳务和承租房屋的交
易金额为 1,500 万元。关联董事张亮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该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
事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往来均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遵循一般市场规则进
行,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上述关联交
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3 年            上年实
                                       2023 年
                    2023 年   此次新             6 月 30   上年实   际发生   本次增
 关联交                                度预计
           关联人   度原预    增预计             日累计    际发生   金额占   加预计
 易类别                                金额合
                    计金额     金额              已发生     金额    同类业    原因
                                         计
                                                 的交易             务比例
                                                  金额
           深圳市
 向关联
           志橙半
 人销售                                                                      新增客
           导体材
 商品及              800      1,200     2,000     767        53     0.01%    户采购
           料股份
 提供劳                                                                       计划
           有限公
   务
             司
           上海集
 向关联    成电路
 人销售    装备材
                                                  9,046                      新增关
 商品及    料产业      -      18,800   18,800                -        -
                                                   注                        联关系
 提供劳    创新中
   务      心有限
            公司
 向关联
 人采购
           深圳市
   商
           志橙半
 品、设
           导体材                                                            采购计
 备、接              500      1,500     2,000     508        11     0.00%
           料股份                                                            划变动
 受劳务
           有限公
 和承租
             司
  房屋


                                         2
    注:相关交易金额发生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前。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志橙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法定代表
人朱佰喜,注册资本 6,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潭
头社区健仓科技研发厂区办公楼 307。其经营范围为研发、设计、销售:电子元
器件、半导体产品、化合物半导体产品、光学电子产品、太阳能产品、金属材料
和金属化合物材料;非危险性化学品的销售、半导体器件生产设备的销售、维护、
维修服务;提供商务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
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元器件、半导体产品、
化合物半导体产品、光学电子产品、太阳能产品、金属材料和金属化合物材料的
制造。
    上海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法
定代表人赵宇航,注册资本 1,15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嘉定区
娄陆公路 497 号。其经营范围为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
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深圳市志橙半导体材料股
1                                       董事张亮担任董事的公司
         份有限公司
         上海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产         监事黄晨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开始担任董
2
         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事的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依法持续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
就本次增加 2023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
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3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增加相关关联方 2023 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
售产品,采购产品等;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及
客户定制需求等方面的要求,并结合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增加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
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均为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
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
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
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
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决
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按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
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
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
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
议。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