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鑫科技:乐鑫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13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1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在公司
304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通过电话及
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后临时召开。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志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志华女士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第三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3 年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及《2023 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
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12 日,
并同意以 64.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67,434 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092)。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