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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禾迈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6-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为杭州
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禾迈股份”)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就禾迈股份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
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禾迈
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1,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57.8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57,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540,638.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42号)。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
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1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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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25,756.22              25,756.22
   2            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              8,877.10               8,877.10
   3        智能成套电气设备升级建设项目          7,159.07               7,159.07
   4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14,000.00
                   合计                          55,792.39              55,792.39

       (二)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8.2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6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杭州禾迈电力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1)。

    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竞拍在建工业厂房的
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恒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明电子”)使用
不超过46,0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不超过38,4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7,600万元)
竞拍在建工业厂房,用于扩大逆变器、监控设备、关断器等产品的生产产能,以
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张的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竞拍在建工业厂房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8)。

    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续建在建工业厂房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提供借款用
于续建前述拍卖所得的在建工业厂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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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续建在建工业厂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59)。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杭州杭开绿兴环境有限
公司100%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的超募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提供借款,用于收购杭州杭开绿兴环境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绿兴环境”)100%的股权,以及用于绿兴环境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康中路
151号的厂房的续建,以扩大公司逆变器产品的生产产能,满足公司现有业务规
模扩张的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续建在建工业厂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
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5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484,846.00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5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0.31%。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能
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
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3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
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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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5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无异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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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金   波                     董     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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