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宜上佳: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09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天宜上佳高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参加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在审阅该次会议相关材料和事项后,基
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新募
投项目结项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
益;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卢远瞩、吴武清、吴甦
2023年5月8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武清: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 甦: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卢远瞩: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