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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必易微:必易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5-16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本次会

议已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在深

圳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谢朋村先生召集和主持,

召集人已在会议上对本次紧急事项做出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

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3 亿元(含本数)的
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要求,具体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
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不超过
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
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
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二)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以 2023 年 5 月 15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35.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6 名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20.00 万股。

    关联董事谢朋村、张波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
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