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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纳芯微: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2023-05-20  

                                                    证券代码:688052             证券简称:纳芯微            公告编号:2023-022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股东苏州国润瑞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慧悦成长投资基金企业

(有限合伙) 、上海物联网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上云

传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转让方”)保证向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芯微”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256.00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1,020,000 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

           价转让。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转让方所持有纳芯微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最新
总股份比例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例
  1            苏州国润瑞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8,627,445   8.54%
  2          深圳市慧悦成长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3,818,700   3.78%
                上海物联网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2,250,000     2.23%
        3                           伙)
        4         深圳市上云传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53,200     2.63%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苏州国润瑞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慧悦
     成长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物联网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深圳市上云传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纳芯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苏州国润瑞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纳芯微股份比例超过 5%。


            (二)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实际转
                                                                                         转让后
                          持股数量                 拟转让数    实际转让数     让数量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持股比
                          (股)                   量(股)    量(股)       占总股
                                                                                           例
                                                                              本比例
            苏州国润瑞
            祺创业投资
 1                        8,627,445     8.54%      770,000       770,000       0.76%      7.77%
            企业(有限
                合伙)
            深圳市慧悦
            成长投资基
 2                        3,818,700     3.78%      100,000       100,000       0.10%      3.68%
            金企业(有
              限合伙)
            上海物联网
            二期创业投
 3          资基金合伙    2,250,000     2.23%      100,000       100,000       0.10%      2.13%
            企业(有限
                合伙)
            深圳市上云
            传感投资合
 4                        2,653,200     2.63%       50,000        50,000       0.05%      2.58%
            伙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    17,349,345   17.17%      1,020,000    1,020,000      1.01%     16.16%
     注:1.“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是指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收盘后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 因四舍五入,“持股比例”加总存在尾差。
    (三)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投资者类     实际受让数   占总股   限售期
 序号          受让方名称
                                        型     量(股)     本比例   (月)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     私募基金管
   1                                            600,000     0.59%    6 个月
           伙企业(有限合伙)         理人
           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     私募基金管
   2                                            300,000     0.30%    6 个月
                   限公司             理人
           北京华软新动力私募     私募基金管
   3                                             50,000     0.05%    6 个月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理人
           上海磬晟私募基金管     私募基金管
   4                                             40,000     0.04%    6 个月
                 理有限公司           理人
           杭州波粒二象资产管     私募基金管
   5                                             30,000     0.03%    6 个月
                 理有限公司           理人
   注:上述机构以其管理的私募基金参与认购本次询价转让。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股东与组织券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组织券

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3 年 5 月 15 日,含当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55 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

金公司 14 家、证券公司 10 家、保险机构 2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4 家、私募基

金 22 家、期货公司 3 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 2023 年 5 月 16 日 7:00 至 9:00,

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 13 份,其中 12 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

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 12 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 5

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 256.00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102.00 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

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

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
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

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