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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纳芯微: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2023-07-01  

                                                    证券代码:688052              证券简称:纳芯微              公告编号:2023-038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
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
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升杨
 先生、盛云先生、王一峰先生、姜超尚先生、吴杰先生、殷亦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洪志良先生、
 王如伟先生、陈西婵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陈西婵女士为
 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
 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董事会换届选举方式
     公司将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同意提名严菲女士、王龙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
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就任,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三、 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
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
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
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
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 日
附件:

     一、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升杨,男,1984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2009 年 6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亚德诺半导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师;

2012 年 3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无锡纳讯微电子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上海斯汀戈微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13 年 5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

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王升杨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 15,487,920 股。王升杨先生与股东盛云先生及股东王一峰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

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况外,王升杨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升杨先生不存在《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

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盛云,男,198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8 年 6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亚德诺半导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高级设计工程师;

2011 年 10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无锡纳讯微电子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3 年 5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公司监事、研发负责人;2013 年 9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公司董事、

研发负责人;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研发负责人。

    盛云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 14,432,040 股。盛云先生与股东王升杨先生及股东王一峰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

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况外,盛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盛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

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一峰,男,198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2009 年 9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无锡瑞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14 年 11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深圳市经云创想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3 年 9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公司销售总监、监事;2016 年 3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一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 5,415,480 股。王一峰先生与股东王升杨先生及股东盛云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

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况外,王一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一峰先生不存在《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

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姜超尚,男,198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2010 年 9 月至 2011 年 6 月,就职于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 7 月至 2020 年 1 月,历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业务总监;2020 年 2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人;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超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姜超尚先生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姜超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杰,男,198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5 年 7 月至 2013 年 1 月,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主管、经理;2013 年

1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广东海悟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9 月至 2022 年 4 月,
历任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裁、轮值总经理、合伙人;

2022 年 5 月至今,任海南恒信成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轮值总经理、投资部

负责人;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吴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吴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

任职条件。

    殷亦峰,男,196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1984 年 7 月至 1988 年 9 月,任水电部水利电力出版社助理编辑;1988 年 9 月至

1991 年 3 月,攻读电力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1991 年 3 月至 1996 年 3 月,任电力

部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师;1996 年 3 月至 1998 年 1 月,任北京博拓投资开发公司项

目经理;1998 年 1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2011 年

12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北京能泰通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8 年 4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国润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1 年 11 月至今任

易佳丰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殷亦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殷亦峰先生除在公司 5%

以上股东苏州国润瑞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单位任职外,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殷亦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洪志良,男,194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技术
大学学士,瑞士苏黎世高等理工学院博士。1970 年 7 月至 1980 年 6 月,就职于沈阳

工业大学,任讲师;1980 年 7 月至 1985 年 6 月,就读于瑞士苏黎世高等理工学院;

1985 年 7 月至 1987 年 12 月,就职于复旦大学,任博士后;1989 年 2 月至 1989 年 5

月,就职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任副研究员;1993 年 3 月至 1994 年 8 月,就职于

汉诺威大学,任教授;1988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复旦大学,任教授;2020 年 8 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志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如伟,男,律师,197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1992 年 8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科员;2003 年 8 月至

2012 年 8 月历任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科员、副处长、处长;2013 年 9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加拿大新斯科舍省高级法院公证员;2013 年 10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加拿大

麦克尼斯律师事务所观察员;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加拿大纽旺商业咨询公司

合伙人;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江苏和合合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 年 11 月至

今任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如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西婵,女,198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重庆大学

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具有管理学副教授资格。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助理审计;2007 年 8 月至 2010
年 6 月,攻读重庆交通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2010 年 7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重

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教师、副教授;2015 年 9 月至 2019 年 6 月,攻读重庆大学经济

与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2019 年 7 月至今,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会计系教师;

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西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严菲,女,197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4 年 7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飞思卡尔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招聘顾问;2011 年 3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德州仪器半导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人事行政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严菲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严菲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严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龙祥,男,198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7 年 6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14 年

10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8 年 9 月

至 2022 年 5 月,任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2

年 5 月至今,任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龙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龙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王龙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

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