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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纳芯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7-01  

                                                       证券代码:688052            证券简称:纳芯微          公告编号:2023-037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拟使用人民币 14 亿元的超募资金进行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8.98%。
    ● 承诺事项: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4 亿元的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8.98%。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7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26.6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0.0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 581,118.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
共计 22,993.34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58,124.66 万元,上
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148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实施主体

  1     信号链芯片开发及系统应用项目         43,900.00           43,900.00   纳芯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900.00            8,900.00   纳芯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2,200.00           22,200.00   纳芯微

                合计                         75,000.00           75,000.00      -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
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 司本次 募集资金总 额为 581,118.00 万元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为人民币
483,124.66 万元。本次拟使用人民币 14 亿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8.98%。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
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4 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
为 28.98%。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
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