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科瑞: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23-08-21
证券代码:688053 证券简称:思科瑞 公告编号:2023-041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20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亚先生《关于提议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张亚先生提议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亚先生
2、提议时间:2023 年 8 月 20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
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张亚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及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
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3、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4、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 元/股(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超募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0,000 万股为基
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80 元/股进行测
算,回购数量约 37.5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 0.3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
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8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 62.5 万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 0.63%。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张亚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张亚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张亚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
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
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