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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伯泰科: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28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3-038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
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胡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报出《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
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
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保证第三季度报告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分析检
测智能化联用系统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智能化联用项目”)、“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智能化联用项目部
分节余募集资金 7,000.00 万元用于新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及相关前处理联
用系统生产及研发项目”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生产及研发项目”,其余
部分与研发中心项目的节余资金一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新建项目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7,000.00 万元实施“气相色谱-
质谱联用仪及相关前处理联用系统生产及研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和“电
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生产及研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其中项目一投
入节余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项目二投入节余募集资金 2,000.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实施完成,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作出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22.47
元/股调整为 22.27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以 2023 年 10 月 27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22.27
元/股,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原定预留限制性股票 21.00 万股,剩余 16.0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不再授予,按
作废失效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形成新的《公司章程》。该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
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制度文件予以
修订。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每个制度文件分别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
度》,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中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京莱
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北京莱伯泰
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文件均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文件。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的下列议案: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新建项目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7)。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