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伯泰科: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28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3-039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
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争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
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出公
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
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
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符合公司募投项
目实际建设完成情况,并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智能化联用系统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
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新建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新建募投项目
事项,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
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新建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3)。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
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
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4)。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27 日,并同意以 22.2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定预留限制性股票 21.00 万股,剩余 16.0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
票不再授予,按作废失效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
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修订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
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