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金达莱: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28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以及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和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
下进行,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
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1/2
      独立董事:沈朝晖、刘静
           2023 年 10 月 27 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