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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热景生物: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23-05-31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3-

                                    031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景生物”或“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收到《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
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3】014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
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已对问询函中需要说明的事项进
行了认真讨论、检查,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
    问题 1:
    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年审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指出,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付玉敏
拒绝返还营业执照、财务专用章等公司证照,暴露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印鉴和证
照的管控相关内控未能有效执行的缺陷,但在公司披露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中未提及相关事项及缺陷情况。此外,公司提交年报时,同步提交《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于次日补充上传《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请公司:(1)
说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不一致的
具体原因,公司是否存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述情形;(2)补充披露公司
针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进行的具体整改措施及当前整改情况;(3)说明《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晚于年报及其他文件上传的具体原因。请保荐人核实相关情况,
对公司是否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说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不一致的具体原因,公司是否存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述情形
    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的报告。
    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出具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载明的强调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热景的少数股东付
玉敏拒绝返还营业执照、财务专用章等公司证照”为双方法律纠纷所致。该事项
发生后,公司已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积极维护公司权益,一审已胜诉,法院判令付
玉敏返还包含章证照在内的吉林热景全部相关材料,目前二审尚在审理过程中。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财务内部控制缺陷确定的标准(其中: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5%”;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利润
总额的 3%≤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5%”;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金额<利润
总额的 3%”),该事项的潜在利润总额影响金额在一般缺陷定量标准的 3%以内
(吉林热景 2022 年 1-8 月利润总额为-549.21 万元,占公司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

                                    2
的比例为-0.51%;吉林热景 2022 年 8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5,156.55 万元,占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32%),对公司的财务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影
响较小,且公司预计已采取的法律手段及整改措施能够及时纠正该事项,故公司
认为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的内控是有效的。
    而会计师基于该事项的性质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做了强调说明,但同时
也在强调事项段说明“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因此,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存在部分不一致。
    针对上述不一致情形,公司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三、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情况(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
改情况 1.3 一般缺陷”部分补充更正如下: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热景的少数股东付玉敏拒绝返还营业执照、财务专
用章等公司证照。该事项虽由双方法律纠纷所致,但也暴露出公司对子公司印鉴
和证照的管控的相关内控未能得到有效执行的缺陷。目前该事项尚在司法审理
过程中。在该事项发生后,热景生物及时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体系。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进行整改。
    整改情况:
    该事项发生后,公司已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积极维护公司权益,一审已胜诉,
法院判令付玉敏返还包含章证照在内的吉林热景全部相关材料,目前二审尚在
审理中。


    二、补充披露公司针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进行的具体整改措施及当前整改
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付玉敏拒绝返还包含章证照在内的吉林热景相关
材料事宜,系付玉敏因吉林热景利润分配事项与公司产生矛盾而采取非法手段恶
意控制吉林热景包含章证照在内的相关材料,公司已采取了相关法律措施,并梳
理完善了对全部子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法律措施及进展

                                     3
    关于吉林热景的证照之争以及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已采取法律措施主动进
行诉讼和应诉,相关案件情况进展如下:
    1、吉林热景诉付玉敏返还证照
    2022年8月15日,吉林热景召开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吉林
热景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由付玉敏变更为林长松。
    因付玉敏一直实际控制吉林热景章证照及财务资料,拒不交给新任执行董事
及法定代表人林长松,吉林热景遂于2022年9月13日向长春市朝阳区法院提起诉
讼【(2022)吉0104民初6282号】,请求法院判令付玉敏向林长松返还吉林热景章
证照及财务资料。一审判决付玉敏返还章证照等吉林热景全部资质材料;二审尚
在审理中。
    2、付玉敏诉吉林热景公司决议无效
    2022年9月20日,付玉敏诉吉林热景(被告)、热景生物(第三人)公司吉林
热景召开的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纠纷案件【(2022)吉0104民初6516
号】,一审驳回付玉敏全部诉讼请求;二审尚在审理中【(2023)吉01民终1465号】。
    3、热景生物作为股东诉吉林热景请求变更公司登记
    2023年2月2日,热景生物作为吉林热景的控股股东诉吉林热景请求变更公司
登记纠纷案【(2023)吉0104民初2355号】,已开庭审理。
    4、热景生物诉吉林热景股东知情权
    2023年3月29日,热景生物作为吉林热景的控股股东诉吉林热景股东知情权
纠纷案【(2023)吉0104民初3656号】,已开庭审理。
    (二)完善对子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在发生吉林热景控制权失控事项之后,公司对旗下的其他子公司是否存在类
似风险及时进行了梳理,并采取了积极措施,在《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公司颁布了《热景生物集团子公司管理管控注意事
项1.0》(总裁办[2022]58号),从投资协议签署、子公司章程制定、子公司法定代
表人、子公司印鉴管理、财务人员委派、财务制度及执行、资金及银行账户管理、
子公司合同签署管理等方面,对子公司的各项管控措施进行细化规范,全面加强
了对子公司的日常业务及重要事项的管理。
    目前,公司已对其他子公司的印鉴、证照原件进行统一管理;对银行账户、

                                     4
财务人员及财务工作统一由公司财务部直接管理;并通过细化对母公司外派管理
干部的要求及工作汇报要求等强化强化对子公司的实际管理,已经可以实现对子
公司的全面严格把控。
    三、说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晚于年报及其他文件上传的具体原因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年审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100Z0402 号)。公司收到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后,做好了上传准备;但公司在 4 月 27 日年报上传时,因年报上传时
间较为紧张,公司证券事务专员在上传年报相关附件时漏传了《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公司证券部在 4 月 28 日发现上述疏漏后,采取了补救措施,上传并披露了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问题 2:
    关于吉林热景控制权。年报显示,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对吉林热景失控,
后续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请公司:(1)说明年审机构针对吉林热景开展的具体
审计工作,涉及吉林热景相关会计处理的具体情况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相关规定;(2)梳理披露双方资金及业务往来情况,分析失去子公司控
制权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主要会计数据及后续经营的影响;(3)补充披露公司
针对子公司制定的控制制度具体内容和实际执行情况,分析出现子公司失控的原
因;(4)分析其他子公司是否存在类似风险,公司后续拟采取何种措施杜绝此
类情况再次发生。
    公司回复:
    一、说明年审机构针对吉林热景开展的具体审计工作,涉及吉林热景相关会
计处理的具体情况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针对吉林热景,公司年审机构开展的具体审计工作如下:
    (1)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与吉林热景相关交易及诉讼的背景,获取并查
阅与吉林热景诉讼相关法律文书,综合判断吉林热景失控时点;
    (2)抽查吉林热景账面已记录收入成本对应的发票明细、合同、签收记录
等,以证实已记录数据的真实、准确性;
    (3)了解诉讼进展,判断与吉林热景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

                                    5
    (4)对诉讼代理律师进行访谈,以评价是否支持相关会计处理。
    2、吉林热景相关会计处理的具体情况及依据
    (1)吉林热景相关会计处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在吉林热景持股比例为 51%。吉林热景包含章证照在内的相关材料均
被付玉敏控制,付玉敏自 2022 年 9 月起不再配合公司的工作。公司无法参与吉
林热景 2022 年 9-12 月期间的经济活动,未完整掌握吉林热景的实际经营情
况、资产状况及面临的风险,公司对吉林热景已失去实质控制权。故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 日起不再将吉林热景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吉林热景 2022 年 1-8 月利润表纳入合并范围,对应合并报表
收入增加 2.14 亿元,净利润减少 550.46 万元;公司不再将吉林热景 2022 年 8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纳入合并范围;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后将获取的
超额损益确认投资收益 85.25 万元。
    (2)《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七条:“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
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
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
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即:是否纳入合并范围是基于对子公司是否具有控制为
判断依据,是否具有控制系依据控制三要素进行判断。
    针对上述控制三要素进行分析:公司虽形式上享有对吉林热景的控制权,
但实际上已经无法参与吉林热景的任何活动,实际也无法行使对吉林热景的控
制权影响其回报金额。故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不再将吉
林热景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公司对吉林热景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相关规定。


    二、梳理披露双方资金及业务往来情况,分析失去子公司控制权对上市公司
合并报表主要会计数据及后续经营的影响
    1、公司与吉林热景之间资金及业务往来情况
    吉林热景为公司与自然人在吉林成立的经销公司,主要业务为经销公司的
临床诊断产品。双方的具体资金及业务往来情况如下:

                                    6
    (1)吉林热景的采购供应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供应商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热景生物[注]       16,869.28             313.03                 83.17            199.71            70.47
 其中:新冠产
                     16,800.19             144.86                 32.26                  -                  -
     品
    非新冠产品              69.09          168.17                 50.91            199.71            70.47
        占比               82.44%          27.90%                20.02%         100.00%            99.52%
    其他供方             3,593.46          809.02                332.23                  -               0.34
 其中:新冠产
                         3,593.46          809.02                332.23                  -                  -
     品
    非新冠产品                     -               -                   -                 -                  -
        占比               17.56%          72.10%                79.98%            0.00%             0.48%
        合计         20,462.74           1,122.05                415.40            199.71            70.81

    注:此处热景生物包括母公司北京热景及子公司廊坊热景等。2020-2022 年,吉林热

景从其他供方采购的产品主要是新冠核酸检测试剂、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及荧光定量 PCR 仪

等新冠相关产品;2022 年,吉林热景从热景生物采购的产品主要为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相关

产品,采购金额为 16,800.19 万元,占吉林热景从热景生物处采购总额的 99.59%)。

    由上表可见,吉林热景自 2018 年成立至今,除在新冠疫情期间(2020-
2022 年度)因新冠疫情的业务需要,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了部分新冠检测试剂
及仪器外,其他业务均为作为经销商从公司采购产品,其仅为公司在吉林省当
地的经销商之一,无其他重大业务贡献(非新冠产品规模很小)。
    (2)2022 年度吉林热景与公司之间业务及资金往来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2022 年年初         2022 年度销售                           2022 年年末
 销售方         购买方                                                 2022 年度回款
                             应收余额                额                                 应收账款余额
 北 京 热
               吉林热景                439.63              16,770.14       14,515.46          2,694.30
 景
 廊 坊 热
               吉林热景                                       99.15            39.20             59.95
 景
 合计                                  439.63              16,869.28       14,554.66          2,754.25


    2022 年度北京热景对吉林热景实现销售 16,770.14 万元,吉林热景向北京
热景支付货款 14,515.46 万元,2022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2,694.30 万元,已按相
应风险计提坏账准备;2022 年度廊坊热景对吉林热景实现销售 99.15 万元,销
                                                       7
售收入 87.74 万元,吉林热景向廊坊热景支付货款 39.20 万元,2022 年末应收
账款余额 59.95 万元,已按相应风险计提坏账准备。因此,吉林热景与公司之
间的主要业务和资金往来基本正常,因法律纠纷导致可能损失的应收账款余额
已计提坏账,失去对该子公司的控制对公司的资金及业务往来无重大影响。
    (3)2022 年 1-8 月/2022 年 8 月末吉林热景相关经营数据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 1-8 月                   2022 年 8 月 31 日
    类别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吉林热景       21,437.44               -550.46     5,156.55           -91.88
  合并数据       355,655.16          92,511.70      389,927.18        335,368.27
    占比           6.03%                 -0.60%      1.32%             -0.03%
    注:吉林热景 2022 年 1-8 月净利润为-550.46 万元,产生亏损的主要原因为,基于吉
林热景在 2022 年 8 月末的实际状况和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相关
费用、收入进行了充分计提和谨慎确认:
    ①根据吉林热景与吉林省鑫鹏检验医学高端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就市场推广费达成的《法
律调解书》,计提市场推广费及滞纳金 2,310 万元(针对该事项公司已采取相关法律措施,
详见《2022 年年报》第六节“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②根据 2022 年 8 月末吉林热景的存货状况,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302.06 万元;
    ③根据 2022 年 8 月末吉林热景的实际状况,对预计无法收回款项的暂估收入 1,942.00
万元予以冲回。
    由上表可见,2022 年 1-8 月/2022 年 8 月末吉林热景的营业收入、净利
润、总资产、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对应财务指标的比例分别为 6.03%、-0.60%、
1.32%和 -0.03%,其体量占公司的比例均很小。
    综上,吉林热景为公司与自然人在吉林成立的经销公司,其主要业务为经
销公司的临床检测产品。该公司自成立以来除疫情期间(2020-2022 年度)因
新冠疫情销售过其他公司的新冠检测产品之外,其余业务均为经销公司临床检
测产品,其日常业务营业收入、净利润绝大部分来自于与公司的业务往来,且
在合并报表层面大部分予以抵销,其业务量占据公司总体业务的比例很小。因
此,随着新冠疫情结束,吉林热景的销售收入将回归常态化,该事项对公司当
期及后续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补充披露公司针对子公司制定的控制制度具体内容和实际执行情况,分
析出现子公司失控的原因
    公司在股改之时就制定了《对外投资及其他重大财务决策管理办法》、《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范对子公司的投资决策、对外担保
                                            8
及关联交易等重大决策行为;并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北京热景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对子公司的业务管理。其后,公司分
别在 2021 年颁布了《热景生物母公司外派优秀管理干部的要求》(总经办
[2021]77 号),在 2022 年颁布了《热景生物集团子公司管理管控注意事项 1.0》
(总裁办[2022]58 号)加强对子公司的日常业务及重要事项的管理。
      吉林热景作为公司持股 51%的经销子公司,为公司拟在销售渠道方面进行
拓展而与当地具有销售资源的个人合资成立的销售公司。为加强对吉林热景的
管理,公司指派了驻当地的销售大区经理担任该公司的总经理,并委派财务负
责人直接管理公司的财务工作,同时通过持有网银授权 U 盾的方式控制子公司
资金的使用;但是,出于对公司指派的管理人员及合作方的信任,也为了便于
当地的业务开展,公司未派人直接管理吉林热景包含章证照在内的相关材料。
      自 2022 年 5 月开始,吉林热景少数股东付玉敏就吉林热景利润分配事项与
公司产生矛盾,其利用实际管理包含章证照在内的相关材料及财务原始凭证的
便利,对吉林热景进行了恶意控制。除此之外,公司委派的经理(工商登记的
吉林热景的经理)严重失职,未尽到对吉林热景的监督管理义务,导致公司无
法对该子公司实施有效控制。
      四、分析其他子公司是否存在类似风险,公司后续拟采取何种措施杜绝此类
情况再次发生
      1、其他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子公司简   持股比例(%)      法定代表
 序号              子公司全称
                                                称       直接       间接      人
  1      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廊坊热景   100.00        -     林长青
  2      热景(深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热景   100.00        -     林长青
  3      北京热景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热景检验   100.00        -     林长青
  4      北京舜景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舜景生物    55.00        -     林长青
  5      北京尧景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尧景基因    58.00        -     林长青
  6      北京禹景药业有限公司                 禹景药业    52.00        -     林长青
  7      北京开景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开景基因          -   55.00    孙志伟
  8      热景(香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香港热景   100.00        -       /
  9      Hotgen Health Inc.                   热景健康   100.00        -       /



                                          9
       Hotgen Biotech   India   Private
  10                                      印度热景   99.00   -   /
       Limited

    上述国内子公司中,廊坊热景、深圳热景、热景检验均为公司100%持股的子
公司,法定代表人均为林长青;舜景生物、尧景基因、禹景药业均为公司与核心
技术人员共同成立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均为林长青;开景基因为舜景生
物100%持股的子公司。上述国内子公司的公章、法人章、财务章以及营业执照均
为公司直接管理,其财务人员及主要管理人员均为公司直接任命,公司能够对上
述公司进行完全管理和控制。
    上述境外子公司中,除印度热景因当地法规规定必须有两名股东而持有99%
的股份外,香港热景和热景健康均为公司100%持股的子公司,其银行账户均由公
司财务人员直接管理,公司能够对上述公司进行完全管理和控制。
    综上,公司其他子公司不存在与吉林热景类似的失控风险。
    2、公司后续拟采取的措施
    详见问题1回复之“二、补充披露公司针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进行的具体整
改措施及当前整改情况”之“(二)完善对子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问题 3:
    关于向联营企业提供借款。根据公司年审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说明》,公司存在对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杭州翱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
应收款,资金为 2000 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往来款的形成原因、
交易对方的具体关联关系、关联方其他股东信息、其他股东是否为关联方及是否
提供同比例支持;(2)对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说明前述款项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采取何种解决措施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上述往来款的形成原因、交易对方的具体关联关系、关联方其
他股东信息、其他股东是否为关联方及是否提供同比例支持
    (一)公司向翱锐生物提供借款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热景生物自 2021 年 6 月开始与杭州翱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翱
                                     10
锐生物”)在肝癌早诊早筛产品研发合作方面接洽沟通。为解决翱锐生物的资金
需求,经双方协商,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与翱锐生物签署借款协议,约定基
于双方已有的合作基础及未来合作规划,热景生物为支持翱锐生物发展,解决其
资金需求,向其提供借款 2,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21 年 8 月 20 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19 日止,借款年利率按照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35%计算。
      公司向翱锐生物提供上述借款 2,000 万元,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
会审议标准。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经总经理办公会审
议,同意公司向翱锐生物提供借款 2,000 万元。
      (二)交易对方的具体关联关系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股权、对外投资的议案》,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关于
收购股权、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3)。公司通过股权转让、认缴新
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取得翱锐生物 38.0993%的股权,翱锐生物成为公司的参股公
司。
       (三)关联方其他股东信息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万元)      (%)

  1                        热景生物                       317.8646    38.0993

  2        天津欣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2.1180    23.0272

  3                         杨虎山                        191.2766    22.9264
  4       天津翱锐创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6.3112    12.7425
  5        天津星阔医联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18.2205      2.1839
  6       天津翱锐智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5158       1.0207
                          合计                           834.3067       100

      其他法人股东基本信息:
      1、天津欣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6YL6W5J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20 年 3 月 26 日

                                         11
    注册资本:202.4122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虎山
    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徐官屯街道武宁路 2 号 1 号楼 205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主要合伙人:杨虎山、李庆运
    2、天津翱锐创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68U4H2T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7 年 12 月 8 日
    注册资本:106.3111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虎山
    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曹子里镇花城中路 55 号昊宇商务中心 104 室-15(集
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平面设计;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
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
息咨询服务。
    主要合伙人:杨虎山、张琼
    3、天津星阔医联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2BWLXC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20 年 6 月 16 日
    注册资本:4,87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星阔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
海中心 1 号楼-2、7-610(创实商务秘书服务(天津)有限公司托管第 096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主要合伙人:北京众创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津星阔科技有限公司

                                    12
    4、天津翱锐智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68TTA1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7 年 12 月 8 日
    注册资本:606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虎山
    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曹子里镇花城中路 55 号昊宇商务中心 104 室-14(集
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健康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
企业形象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推广服务
    主要合伙人:郭锐、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万连易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四)其他股东是否为关联方及是否提供同比例支持
    翺锐生物的其他股东,主要为翺锐生物的创始股东杨虎山及核心团队、员工
激励平台及外部投资机构,均非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向翺锐生物提供上述借款时,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支持,主要原因为:
(1)上述借款形成于公司投资翱锐生物使其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之前,上述借
款全部用于业务发展需要;(2)翱锐生物的其他股东主要为创始人杨虎山及核心
团队,其主要投资和产业即为翱锐生物,不具备对翱锐生物提供同比例的支持的
经济能力;(3)在业务层面,翱锐生物的创始人及核心团队,对翺锐生物的发展
做出了重要的历史贡献,在翱锐生物成为公司参股公司后,基于双方业务发展规
划、已有的业务合作基础的考虑,公司未要求其他股东补充提供同比例支持。
    二、对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的有关规定,说明前述款项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采取何种
解决措施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

    (一)对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说明前述款项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前述款项是否属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规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方式的判断如下:


                                   13
                                                                      前述款项是
 序 上市公司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否属于(若
 号                       关联方使用的方式                            是需说明原
                                                                        因)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
 1                                                                       否
     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上市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
 2                                                                     否[注]
     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3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否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
 4   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        否
     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5   (五)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否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6   方式。                                                              否



     注:2021 年 8 月,公司对翺锐生物提供上述借款时,翺锐生物还不属于公司的参股公

司,且公司与翺锐生物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公司提供上述借款主要是基于双方在肝癌早筛

早诊领域的技术合作及业务规划考虑,即:翺锐生物使用公司免疫诊断产品作为其多组学诊

断指标之一,癌症早筛作为双方未来合作发展的重要方向。2021 年 12 月,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对翺锐生物的股权投资,翺锐生物才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综上所述,公司与翱锐生物之间的往来款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公司采取何种解决措施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

      为最大限度降低公司无法收回借款本息的风险,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根据热景生物与翱锐生物及其股东签署的投资协议,(1)在公司治理方面,
翱锐生物设 7 名董事,其中热景生物委派 3 名董事,翱锐生物的总经理由热景生
物提名的人选担任,出纳由热景生物委派;(2)在后续融资安排方面,翱锐生物
融资时,在同等条件下热景生物具有优先认购权。

      公司从翱锐生物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到产品研发合作,均深度参与,能够
在资金使用、研发进展等方面进行监管和控制,本次提供借款的风险相对较低,
                                        14
风险可控。
    截至 2022 年 8 月,翱锐生物已全部归还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

    【会计师核查】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通过访谈管理层了解与杭州翱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往来款的形成
背景;
    (2)核查银行流水核实上述借款实际归还时间及金额;
    (3)查阅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相关借款协议、投资协议,查阅《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判断
是否构成上市公司资金占用。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与杭州翱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往来款不
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问题 4:
    关于公司经营业绩。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5,655.16万元,同比下
降33.76%,实现归母净利润为94,473.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6.78%,综合毛利
率率为53.71%,较2021年度下降5.83个百分点;2023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20,293.92万元,同比下降85.13%,实现归母净利润5,888.41万元,同比下滑
90.28%。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滑,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主
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名称、关联关系、是否为本年新增、实
际销售或采购内容、金额;(2)结合行业趋势、产品价格波动趋势补充说明公
司业绩及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与行业整体业绩变化是否一致。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名称、关
联关系、是否为本年新增、实际销售或采购内容、金额

   1、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情况

                                   15
   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本
       单位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收入                  关联关系
                                                                    年新增
        第一名                   新冠检测试剂          20,864.54      否        非关联方
        第二名                   新冠检测试剂          16,717.60      是        非关联方
        第三名                   新冠检测试剂          14,148.48      否        非关联方
        第四名                   新冠检测试剂          13,373.42      是        非关联方
        第五名                   新冠检测试剂          11,651.43      否        非关联方
            合计                                       76,755.47


   2、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额(含    是否本年
       单位名称                      采购内容                                   关联关系
                                                       税)          新增
        第一名                新冠检测试剂原材料       8,043.34       否        非关联方
        第二名                        劳务费           7,982.09       否        非关联方
        第三名                新冠检测试剂原材料       6,595.22       否        非关联方
        第四名                新冠检测试剂原材料       6,085.22       否        非关联方
        第五名                新冠检测试剂原材料       5,133.72       否        非关联方
            合计                                      33,839.59

   注:此处列示的前五大供应商为与检测试剂相关的供应商,未包含在建工程供应商。

    二、结合行业趋势、产品价格波动趋势补充说明公司业绩及毛利率大幅下滑
的原因及合理性,与行业整体业绩变化是否一致

   1、行业趋势分析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2 年度及 2023 年一季度业绩趋势及毛利率变动情况:

                   2022 年度相比上年同期             2023 年一季度相比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公司名称     营业收                               营业收
                        归母净利润    毛利率变               归母净利润      毛利率变
              入变动                               入变动
                        变动比例      动(百分                 变动比例      动(百分
                比例                               比例
                                        点)                                   点)
 东方生物     -13.78%      -57.97%       -22.77    -92.08%     -102.44%        -30.84
 圣湘生物      42.88%      -13.64%       -12.50    -86.44%       -90.79%        +4.77
                                           16
  明德生物      272.12%       197.79%         -8.17   -85.03%        -94.57%        -29.82
  博拓生物        4.57%        -7.19%         -8.47   -89.81%        -97.58%        -17.87
  安旭生物      287.97%       312.26%         +9.34   -97.78%        -98.10%        -26.45
  热景生物      -33.76%       -56.78%         -5.93   -85.13%        -90.28%         +7.11

     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东方生物和公司在新冠抗原的海内外销售时间、海
外市场区域等方面最为接近,因此公司和东方生物在 2022 年度及 2023 年一季度
的业绩变动及毛利率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圣湘生物和明德生物 2022 年度新冠核
酸检测业务及国内业务占比较高,和公司以海外抗原为主的业务有所差别;博拓
生物和安旭生物 2022 年度以相关抗原业务为主,但其主要销售区域和公司有所
不同,故业绩呈现不同的变动趋势。2023 年一季度,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上年同
期的业绩变动趋势基本一致,毛利率变动趋势和不同公司常规临床产品的毛利率
及占比相关。

     2、价格趋势分析

                                                                       单位:万元/万人份

  项目          销售类型                明细类型                金额/数量          销售占比
                                        销售金额                    322,223.06       90.60%
             新冠类业务
                                         销售量                       67,750.00
2022 年度                           平均销售单价                            4.76
              非新冠类业务              销售金额                     33,432.10        9.40%
                            销售金额合计                            355,655.16      100.00%
                                        销售金额                    510,178.90       95.02%
               新冠类业务                销售量                       52,745.40
2021 年度                           平均销售单价                            9.67
              非新冠类业务              销售金额                     26,741.48        4.98%
                            销售金额合计                            536,920.38      100.00%

     由上表可见,公司 2021 和 2022 年度主要业务收入为新冠类业务收入,
2022 年度新冠检测试剂市场竞争激烈,相比 2021 年销量大幅增长,但平均销
售单价呈大幅下降趋势。

     综合分析,公司业绩及毛利率大幅下滑与公司所处行业趋势、产品价格波动
趋势相符,与行业整体业绩变化具有一致性。


                                             17
    【会计师核查】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公司所处行业的行业趋势、产品价格波动趋
势,判断公司业绩及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2)通过网络等公共平台查询国内外政策对行业发展趋势、产品价格波动
趋势的影响;

    (3)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业绩及毛利率波动情况,对比公司与同行业上市
公司整体业绩变化是否一致。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业绩及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与行业整体业绩变化相比不存在重大异常。

    问题 5:
    关于持续经营能力。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5,655.16万元,同比下降
33.76%,境外新冠业务同比下降56.78%。公司非新冠抗原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43,699.48万元,同比增长41.44%,请公司:(1)结合公司近年来非新冠业务主
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地位、在手订单情况、评估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并充分揭示风险;(2)分析新冠检测产品业务减少对公司业务模式、
战略方向、产品结构、销售区域等产生的影响,说明公司竞争力是否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
    公司回复:
    一、结合公司近年来非新冠业务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公司所处行业竞
争地位、在手订单情况,评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充分揭示风险
    1、公司近年来非新冠业务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

    近年来,各项业务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18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业务类型
                       收入金额         增幅      收入金额          增幅      金收入额         增幅
新冠抗原业务            311,955.68      -38.35%    506,023.64   1594.93%       29,855.08
非新冠抗原业务           43,699.48      41.44%      30,896.74       43.72%     21,498.29
其中:其他新冠相关       10,267.38      147.09%      4,155.26        39.74%     2,973.67
   临床业务(非新
                         33,432.10      25.02%      26,741.48       44.36%     18,524.62       -11.96%
冠)
  其中:心脑血管类        9,602.47      27.20%       7,549.26        23.22%     6,126.65       -23.51%
    肝炎肝癌类            8,402.28      32.72%       6,330.82        62.31%     3,900.55        -3.82%
    感染炎症类            4,450.23       0.49%       4,428.55        20.72%     3,668.57       -33.47%
    肿瘤及甲功激素类      3,265.69      74.83%       1,867.87       798.97%       207.78       165.64%
    其他                  7,711.43      17.46%       6,564.98        42.07%     4,621.07        36.56%
合计                    355,655.16      -33.76%    536,920.38       945.54%    51,353.37       144.06%


       2020-2022 年,除 2020 年受突发的新冠疫情影响导致临床业务(非新冠)
的收入小幅下降外,在三年疫情期间临床业务(非新冠)的收入仍保持了年均
40.24%的快速增长,其中,公司优势产品心脑血管类产品和肝炎肝癌类产品分别
实现年均 28.37%和 57.71%的增长率,新开发的肿瘤及甲功激素类产品更是实现
了年均 735.85%的增长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稳步增强。

       2、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地位

       从行业方面来看,体外诊断是诊疗的前提,被誉为“医生的眼睛”,是现代
检验医学的重要载体,提供了大部分临床诊断的决策信息,日益成为人类疾病预
防、诊断和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体外诊断行业是医疗器械行业中体量最大、增
速较快的子行业。随着国家对深化医疗改革、降低医疗负担和加大医疗产品国产
化水平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我国的体外诊断行业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黄金时代。

       公司自成立以来,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已经成为国内体外诊断领域主要供应
商之一,在肝炎至肝癌疾病进程早期诊断领域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和其他同行企
业相比有明显的优势。公司基于“糖捕获技术”研制的用于肝癌早期诊断的甲胎
蛋白异质体检测试剂,是国内首个获得 NMPA 批准的独家产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获批的乙型肝炎病毒 RNA(HBV-RNA)测定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是我国
第一个荧光定量检测 HBV RNA 产品。公司研发的细胞因子系列检测试剂,是国内
目前检测项目最多的化学发光法产品,在呼吸感染、心脑血管疾病、肿瘤、血液
疾病、重症等多领域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公司在心脑血管诊断、炎症感染诊断等
                                            19
领域已经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特别是在新冠检测试剂领域公司成为欧洲
及全球的主要供应商,取得了一定的品牌认可及竞争优势。

    近年来,体外诊断行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将吸引更多的国内企业进入
本行业,市场竞争将会进一步加剧。而以罗氏、雅培、贝克曼、西门子为首的许
多国际知名公司在我国的体外诊断行业仍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尤其是在三级以上
医院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与此同时,体外诊断行业较高的利润率水平、广阔的
市场发展空间,可能吸引更多的国内企业进入本行业,市场竞争可能将进一步加
剧。若公司未来不能在技术、成本、质量、品牌等方面继续保持竞争优势,将会
对公司的市场份额、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在手订单情况

    公司业务模式非订单式,而是少量多批式生产销售。新冠疫情结束后,公司
的主营业务将回归常态化。2023 年一季度公司加速推广常规临床检测产品,相
关临床检测产品的销售规模已超过疫情前水平,并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公司的战
略布局及主要业务也取得了良好进展,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稳步增强。

    4、充分揭示风险

    关于新冠业务对公司经营能力影响的风险,公司已在年报“第三节 管理层
讨论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之“(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部分,
对新冠疫情结束后公司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分析新冠检测产品业务减少对公司业务模式、战略方向、产品结构、销
售区域等产生的影响,说明公司竞争力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分析新冠检测产品业务减少对公司业务模式、战略方向、产品结构、销
售区域等产生的影响

    (1)新冠业务减少对公司战略方向的影响

    新冠检测产品业务为公司在新冠疫情期间偶发的业务,从刚开始涉及新冠检
测业务时,公司就未将新冠检测作为一项持续性业务。在新冠疫情期间,公司始
终坚持以“发展生物科技,造福人类健康”为使命,以创新为理念,以市场为导
向,做强体外诊断主业,并基于生物技术发展趋势,积极拓展新的领域和战略布
                                  20
局。一方面,抓住机遇积极开拓市场,继续巩固及深耕体外诊断业务基础,扩大
现有业务规模,秉承“检验因我而先进”的理念,不断探索自主创新诊断技术平
台,在疾病诊断新领域积极研发拓展液体活检(糖链外泌体、DNA 甲基化)的癌
症早筛技术;另一方面,基于公司设立的未来技术研究院,探索前沿科技,不断
拓展公司战略业务,积极布局抗体药物、活菌药物、核酸药物等生物制药领域前
沿创新技术。基于健康中国发展战略,打造从诊断到治疗的全产业链发展战略。

    在诊断方向上保持创新和聚焦。公司始终以“发展生物科技,造福人类健
康”为使命,紧跟国家战略,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健康问题,打造“国人肝健康
工程”,夯实领域护城河。从长远看,公司将基于“未来技术研究院”,持续聚
焦创新发展理念,探索前沿科技,不断拓展公司战略布局。公司未来将继续加
强产品研发及生产,进一步诊断的产品线布局,打造业内少有全场景免疫诊断
仪器平台。因此,新冠业务的减少并不会对公司战略方向产生影响。

    (2)新冠业务减少对业务模式、产品结构、销售区域的影响

    最近三年公司主要业务模式、产品结构、销售区域等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分行业情况

                                                           2022 年相比上   2021 年相比上
   分行业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年增长          年增长

 体外诊断产品   353,214.05   530,655.16        51,167.48         -33.44%         937.09%

 合计           353,214.05   530,655.16        51,167.48         -33.44%         937.09%
                              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情况
                                                           2022 年相比上   2021 年相比上
   分产品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年增长          年增长
 诊断试剂       351,673.62   528,037.57        48,824.75         -33.40%         981.50%
 诊断仪器         1,165.92    1,841.11         1,681.43          -36.67%           9.50%
 生物原料           374.51       776.48          661.31          -51.77%          17.42%
 合计           353,214.05   530,655.16        51,167.48         -33.44%         937.09%
                              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情况

                                                           2022 年相比上   2021 年相比上
   分地区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年增长          年增长

 境外           219,721.80   506,346.80        31,553.21         -56.61%        1504.74%
 境内           133,492.25   24,308.36         19,614.27         449.16%          23.93%


                                          21
 合计         353,214.05    530,655.16        51,167.48         -33.44%         937.09%
                            主营业务收入分销售模式情况

                                                          2022 年相比上   2021 年相比上
   销售模式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年增长          年增长

 经销          349,819.23   529,065.76        49,376.89         -33.88%         971.48%
 直销            3,394.82     1,589.40         1,790.59         113.59%         -11.24%
 合计          353,214.05   530,655.16        51,167.48         -33.44%         937.09%



    ①对业务模式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以经销为主,直销占比很小。新冠业务减
少,会降低公司经销模式的业务占比,但对公司以经销为主的业务模式影响不
大。

    ②对产品结构的影响


    公司产品可以分为诊断试剂、诊断仪器及生物原料三大类,其中,与疫情
相关的公司产品主要为新冠抗原检测试剂(诊断试剂)。2022 年,新冠抗原检
测试剂市场竞争激烈,海内外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的平均单价下降,同时海外市
场对疫情相关产品需求减少,因此与疫情相关的诊断试剂收入较 2021 年下降
33.40%。

    ③销售区域的影响


    因新冠疫情在全球各地的发展趋势不同以及各地防疫政策的差异,公司销
售区域的收入较 2021 年相比变化趋势也有所差异,其中:境外区域因欧洲等区
域对疫情相关产品需求有所减少,导致相关销售收入及收入占比均较 2021 年大
幅下降;而境内收入,因国内 2022 年防疫需求较大,因此与疫情相关的销售收
入及收入占比均较 2021 年增幅较大。

    综上所述,新冠业务的减少对公司以经销为主的业务模式影响不大;因诊
断试剂中疫情相关收入较大,新冠业务的减少短期内可能导致诊断试剂收入规
模及占比下降;因境外区域销售主要以新冠相关业务为主,新冠业务的减少,
将导致短期内公司境外收入占比下降。


                                         22
    2、报告期公司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以“发展生物科技,造福人类健康”为使命,以创新为理
念,以市场为导向,做强体外诊断主业,并基于生物技术发展趋势,积极拓展
新的领域和战略布局,基于健康中国发展战略,打造从诊断到治疗的全产业链
发展战略。

    2022 年,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专利技术方面

    2022 年,公司新增授权专利 16 项,其中国际 PCT 专利 1 项、发明专利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2 项;新增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 25 项;新增国外认
证 179 项。截止报告期末,国内外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累计已达 593 项
(其中国内 190 项、国外 403 项)。

    (2)研发投入方面

    在研发上,公司持续投入。2022 年公司基于现有核心技术平台,聚焦临床
诊断需求和生物创新药发展趋势,不断进行技术创新、研发新产品,完善产品
菜单,研发累计投入 19,113.87 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5,922.23 万元,同
比增长 44.89%;公司研发团队持续壮大,2022 年研发人员数量达 269 人,占公
司总人数的 22.82%,较 2021 年增加 32 人,其中,2022 年研发人员中,博士研
究生人数为 20 人,约占研发人数总数的 7.43%。公司对研发持续投入,并通过
招聘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研发人才,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产品优势方面

    ①领先的肝炎至肝癌疾病进程早诊系列试剂。热景生物聚焦国人肝健康,

围绕肝病领域深耕多年,已打造国内唯一的从肝炎到肝癌诊断全流程肝健康管
理平台。疾病诊断及早期筛查包括肝癌三项(AFP、AFP-L3%及 DCP)、GP73、肝
纤五项、乙肝病毒大蛋白、ctDNA 甲基化和外泌体;肝病预警包括数字智能 AI
诊断模型——C-GALAD Ⅱ肝癌风险预警模型;用药指导包括 HBV RNA 和脂肪肝
检测试剂盒。与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和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联合成立国人肝健

                                     23
康工程,结合健康中国行公益活动、科普教育等,全面打造“国人肝健康工
程”。

    ②临床领域丰富的产品线布局。公司的产品在临床领域涵盖炎症感染、心

脑血管、骨代谢、甲功激素、糖尿病、高血压、肝炎肝癌、肿瘤、肾损伤、胃
功能等多种疾病的检测,广泛应用于全国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
生院、第三方检测中心、体检中心等。

    ③独具特色的公共安全检测试剂。公司利用独家专利的上转发光技术平

台,研制多种生物安全检测试剂,覆盖生物安全、食源性致病菌、真菌毒素、
传染病等,广泛应用于全国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消防、军队、口
岸、食药监、粮食饲料企业等。凭借过硬的质量、先进的技术和良好的企业信
誉,公司的公共安全类产品获得了用户的高度认可。

    ④业内少有全场景免疫诊断仪器平台。公司全场景免疫技术平台进一步完

善,建立了从高精度上转发光 POCT(UPT 系列,UPT-3A-1800-mini、UPT-3A-
1800、UPT2800、UPT6800)到小型、中型、大型及全自动单人份化学发光平台
(MQ60 系列,包括 MQ60 smart、MQ60 Pro B、MQ60 Plus、MQ60 AUTO),到小型
全自动化学发光平台(C800、C900),再到大型全自动化学发光平台(C2000、
C3000)已经成为业内为数不多的产品涵盖全场景应用的供应商之一。

    综上,2022 年公司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研发梯队规模,在境
内外取得一系列新增专利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此外,公司继续加大优势
产品推广,尤其在肝炎至肝癌疾病进程早诊领域,聚焦国人肝健康,全面打造“国
人肝健康工程”。因此,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无重大不利变化。

    【会计师核查】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经营环境及行业发展情况,了解公司对非
新冠产品业务的整体布局,了解新产品研发、市场开拓情况。查阅同行业上市公
                                   24
司情况,评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行业竞争力。

     (2)获取公司营业收入明细表,对比可比期间数据,判断公司的经营情况。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见重大异常,公司竞争力未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问题 6:
     关于应收款项。年报显示,2022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为 9,580.13 万元,同
比增长 158.11%,并对吉林热景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223.95 万元,计提比例为
44.44%。请公司:(1)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前五大收款对象、与公司关联关
系、交易内容、应收账款余额、账龄、期后回款等,并结合有关应收对象资信
状况说明是否存在回款风险,对应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补充披露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象、时间、交易内
容、并结合应收对象信用风险变化,说明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减值
计提是否充分、准确。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前五大收款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交易内容、应收
账款余额、账龄、期后回款等,并结合有关应收对象资信状况说明是否存在回款
风险,对应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余                   期后回款金
    单位名称        销售内容                        账龄                         关联关系
                                     额                       额(注 1)
第一名客户        新冠检测试剂     3,789.87        1 年以内     3,789.87         非关联方
                                                                           原控股子公司,2022
第二名客户        新冠检测试剂     2,754.25        1 年以内            -   年 8 月 31 日起失去控
                                                                                    制
第三名客户        新冠检测试剂       283.88        1 年以内       109.39         非关联方

第四名客户          生物原料         279.26          注2          279.26         非关联方

第五名客户        新冠检测试剂       197.67        1 年以内       197.67         非关联方

      合计                        7,304.94                      4,376.19

                                              25
   注 1:期后回款系截至问询回复日的回款金额;
   注 2:账龄 1 年以内金额为 166.07 万元,1-2 年金额为 113.19 万元。

    就上述主要客户应收账款回款风险情况列示如下:

    1、公司应收第一名、第四名、第五名客户已于期后全额收回。经查阅上述
客户的公开信息,上述客户均为持续经营状态,资信情况良好,回款风险较低。
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应收上述客户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2、第二名客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计应收第二名客户款项为
2,754.25 万元,其中北京热景(母公司)应收第二名客户款项为 2,694.30 万元,
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应收第二名客户款项为 59.95 万元。针对北京热
景(母公司)应收第二名客户款项 2,694.30 万元,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
对第二名客户提起民事诉讼【(2022)京 0115 民初 14689 号】。2023 年 4 月 10
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胜诉,判决第二名客户向公司支付货款
2,694.3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第二名客户银行账户存在 1,530.31 万元款项为上
述诉讼的可执行冻结款。公司将应收第二名客户的款项中无冻结款对应的
1,223.94 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3、第三名客户: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第三名客户货款余额为 283.88
万元,同时,公司其他应付款中存在已收取该客户的货款押金余额为 285.70 万
元,已收取的押金金额大于对该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

    截至本问询回复日,公司对该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174.49 万元,其他应
付款中已收取该客户货款押金余额为 175.10 万元。已收取押金金额大于对该客
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回款风险较低。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对该客户应收账款
计提坏账准备。

    综上所述,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第二名客户的应收账款中无冻结款
对应的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对组合信用风险客户的应收账款按照预期信
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二、补充披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

                                       26
象、时间、交易内容、并结合应收对象信用风险变化,说明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
及合理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准确

    公司报告期内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客户为吉林热景。公司于 2022
年 3-5 月向吉林热景销售新冠检测试剂,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共计形成应
收吉林热景款项为 2,754.25 万元。其中北京热景(母公司)应收吉林热景款项
为 2,694.30 万元,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应收吉林热景款项为 59.95
万元。针对北京热景(母公司)应收吉林热景款项 2,694.30 万元,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向吉林热景提起民事诉讼【(2022)京 0115 民初 14689 号】。2023 年
4 月 10 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胜诉,判决吉林热景向公司支
付货款 2,694.3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吉林热景银行账户存在 1,530.31 万元款项为上述
诉讼的可执行冻结款。公司将应收吉林热景的款项中无冻结款对应的 1,223.94
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认为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具有合理性,相关
减值计提充分、准确。

    【会计师核查】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 2022 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大明细表,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前
五大客户的资信状况、信用风险及款项的可收回性;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对应的交易对象、时间、交易内容、应收对象信用风
险变化等具体情况,判断公司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2)获取公司期后银行流水,检查公司 2022 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
期后回款情况。

    (3)获取公司与吉林热景诉讼相关法律文书,了解诉讼进展。获取诉讼冻
结款项协助执行通知书,以佐证冻结款的真实性;




                                     27
           (4)对诉讼代理律师进行访谈,以判断对吉林热景相关坏账准备计提的充
    分性。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回款风险与年报审计过程
    中了解的情况一致,对前五大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原因具有合理性,相关减值计提充分、准确。

           问题 7:
           关于存货及存货减值。年报显示,2022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 3.04 亿
    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49 亿元,账面价值为 1.54 亿元同比减少 40.36%。
    请公司:(1)区分新冠及非新冠产品,披露 2022 年末存货的具体构成及减值
    准备计提情况,结合库龄、在手订单情况,说明相关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
    分、准确;(2)说明报告期内存货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货与收入规模的
    匹配性。
           公司回复:
           一、区分新冠及非新冠产品,披露 2022 年末存货的具体构成及减值准备计
    提情况,结合库龄、在手订单情况,说明相关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准确

           1、公司 2022 年末存货的具体情况

           按照新冠及非新冠产品分类列示 2022 年末存货具体构成、库龄及减值准备
    计提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库龄
                                                                                            减值准备
    项目            类别         余额                                   2-3       3 年以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1-2 年                             余额
                                                                        年         上
                  新冠产品      5,935.19    5,928.74           6.45           -         -    5,935.19            -
原材料
                  非新冠产品    5,065.26    4,583.73         460.84           -   20.70        348.46     4,716.80
                  新冠产品      4,557.26    4,508.43          48.82           -         -    4,557.26            -
半产品
                  非新冠产品    5,484.36    5,117.22         351.95           -   15.19        326.05     5,158.32
                  新冠产品      3,430.50    3,430.50                -         -         -    3,145.04       285.46
库存商品
                  非新冠产品    5,858.44    5,125.46         684.84           -   48.14        633.84     5,224.60
委托加工物资      非新冠产品       39.75       39.75                -         -         -            -       39.75
           合计                30,370.76   28,733.83       1,552.90           -   84.03     14,945.83    15,424.93
                                                      28
    针对上表中各项减值准备计提政策说明如下:

    (1)新冠产品相关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政策

    如上表所示,新冠产品相关原材料及半成品账面价值为 0,库存商品账面
价值为 285.46 万元,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则为 2023 年新冠检测试剂市场需求急
剧下降,针对新冠产品相关存货,在 2023 年未实现销售部分全额计提了减值准
备。

    公司在 2023 年共实现新冠检测试剂销售对应的存货成本为 285.46 万元,
自 2023 年 3 月起,公司基本无新冠检测试剂的销售。故针对 2022 年末新冠产
品相关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系根据后续市场需求进行的综合判断,减值准备计
提充分、准确。

    (2)非新冠产品相关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政策

    公司非新冠相关存货的保质期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余额       减值准备余额   账面价值     主要构成的保质期情况
    原材料        5,065.26         348.46    4,716.80   24 个月、36 个月、无效期
    半成品        5,484.36         326.05    5,158.32   12-18 个月、无效期
   库存商品       5,858.44         633.84    5,224.60   12 个月、18 个月、无效期
 委托加工物资        39.75              -       39.75   24 个月
       合计      16,447.81       1,308.35   15,139.47

    如上表所示,原材料存货中主要包括各种抗体(有效期 36 个月)、阻断剂
(有效期 24 个月)、磁性微球(有效期 36 个月)及仪器原料(无效期要求);
半成品存货中主要包括试剂条试剂卡(有效期 12-18 个月)、试剂船(有效期
12 个月)及仪器半成品(无效期要求);库存商品存货中主要是上转发光系列
产品(有效期 18 个月)、化学发光系列产品(有效期 12 个月)及仪器设备(无
效期要求);委托加工物资有效期 24 个月。非新冠产品相关存货均计提了部分
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则为针对过效期或无法继续使用的存货全额计提
减值准备。公司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存货均在保质期内且可继续用于生产和销
售。同时,公司产品毛利率较高,相应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大于其账面价值。
                                      29
    公司非新冠产品相关存货的库龄在 1 年以内金额占其总余额比重超过了
90%。存货期末库龄在 1 年以上的主要为仪器类产品,仪器类产品无保质期,长
期存放不影响正常使用。公司针对非新冠产品相关存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准
确。

    公司所处行业销售主要采用代理商经销模式。经销模式下,与经销商一般
签订框架合同,每次销售实际以订单结算,以多批次小订单为主,非紧急情况
下,一般不会出现大订单批量生产,因此公司不存在大额在手订单。

    综上所述,公司针对新冠产品相关存货,保留期后形成销售部分对应账面
价值,其余未实现销售和生产的存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针对非新冠产品相关
存货,针对过效期或无法继续使用的存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存货减值准备计
提充分、准确。

    2、公司有效的存货管理制度

    (1)有效的采购管理

    公司从采购环节就制定了完善的采购审批制度,储运部根据生产计划及物
料库存情况,提出采购申请,经生产负责人审批后,交采购部实施采购。采购
部根据采购申请,依照物料的技术指标与质量要求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
供应商并进行采购。同时公司强化在采购过程中对商品质量的判断和筛选,从
而减少由于商品质量问题而使得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风险。

    (2)有效的库存管理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入库存货要摆放整齐,并定期检查。
公司对用量或金额较大,领用次数频繁的物资应每月盘点一次,对所有存货至
少要每年彻底清查一次,盘点差异查明原因后及时处理,出现残次、报损等存
货按照公司流程及时进行处理。

       二、说明报告期内存货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货与收入规模的匹配性

    对比本年及上年存货期末余额构成见下表:

                                                               单位:万元

                                    30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1,000.45         6,283.65        4,716.80   14,738.32         4,109.62       10,628.70

 在产品         10,041.62         4,883.30        5,158.32   10,079.88            788.12       9,291.76

 库存商品        9,288.94         3,778.88        5,510.06    9,075.46         3,214.14        5,861.32

 委托加工物资       39.75             0.00           39.75       80.48              0.00          80.48

     合计       30,370.76       14,945.83        15,424.93   33,974.13         8,111.88       25,862.25


    由上表可看出,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上年减少主要受存货跌价计提影响。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增加主要系 2023 年公司新冠检测试剂订单量下降较多,
公司根据 2022 年期后新冠检测试剂实际销售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相应跌
价准备。

    疫情前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 2.10 亿元,相应存货账面价值 0.66 亿元,收
入存货比 3.18 倍。2022 年非新冠收入 3.34 亿元,期末非新冠存货账面价值
1.51 亿元,收入存货比 2.21 倍,存货与收入规模匹配。



    【会计师核查】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在手订单情况以及报告期内存货减
少的原因;

    (2)了解并检查公司生产与仓储相关内控制度,访谈公司管理层,进行穿
行测试,评价相关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3)获取 2022 年末存货库龄表,复核公司对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过程,并
分析存货跌价准备的充分性;

    (4)对比不同年度非新冠收入与非新冠存货的比例,分析收入与存货数据
的匹配性;

    2、核查意见

                                                   31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存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准确,报告期内
存货减少的原因具有合理性,与年报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一致。



    问题 8:
    关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年报显示,2022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46,964.86万元,同比增长16.25%。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719.02万元。此外,公司
将部分测试仪器的折旧年限自5年延长为10年。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37,443.61万
元,同比增长207.66%。请公司:(1)披露与新冠产品相关的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具体构成情况,结合同行业减值计提情况,说明减值计提的充分性及合理性;
( 2) 结合机器设备的实际使用寿命、同行业公司情况,披露延长部分测试仪器折
旧年限的合理性,是否符合相关设备的使用规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测算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是否存在通过会计估计变相调节经营业绩
的情形。
    公司回复:
    一、披露与新冠产品相关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具体构成情况,结合同行
业减值计提情况,说明减值计提的充分性及合理性
    1、固定资产
    2022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中与新冠产品相关的具体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名称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金额       账面价值
  新冠生产设备        1,418.82          122,67      1,296.15                -


    由上表可看出,公司针对新冠专用生产设备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中对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要点主要
包括:

    (1)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
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2)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32
       (3)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
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
于)预计金额等。

       公司 2023 年新冠检测试剂市场需求急剧下降,未再实际生产新冠产品,对
应新冠专用的生产设备闲置且无法转为生产其他产品所用,同时受疫情变化及行
业趋势影响,相应固定资产处置的可变现净值较低。故在固定资产本身闲置且无
明确处置合同对应的情况下,对上述专用设备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021 及 2022 年度,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减值计提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减值准备计
  公司名称       年度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提比例
                2021 年    15,850.26          2,378.60          -             -
  东方生物
                2022 年    55,066.19          5,786.37   32,773.29       66.50%
                2021 年    22,909.96          6,503.10          -             -
  圣湘生物
                2022 年    27,460.47          7,708.74    1,510.24        7.65%
                2021 年     5,549.65          1,624.85          -             -
  明德生物
                2022 年    38,520.81          4,642.91   14,083.30       41.57%
                2021 年     5,490.07          1,358.76
  博拓生物
                2022 年     8,327.66          1,911.46    1,776.47       27.69%
                2021 年     9,378.13          1,736.48
  安旭生物
                2022 年    47,616.14          4,319.31   26,899.09       62.13%
                2021 年     8,656.20          1,970.30          -             -
   本公司
                2022 年    10,605.24          2,258.86   1,303.96        15.62%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1、2022 年报未单独披露新冠专用固定资产计提减值数据,为

保持统一本公司上述数据为年报中机器设备及新冠生产设备的合计数据。

    由上表可见,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1 年度均未对固定资产-机器/仪器设备计
提减值准备,2022 年度均计提减值准备,且计提金额较大、比例较高。公司与
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计提减值的总体趋势相同。同时,公司对新冠产品相
关固定资产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在预计固定资产未来基本无现金
流入的情况下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具有充分性。



                                       33
     综上所述,公司在 2022 年度针对与新冠相关的固定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具有合理性和充分性。
     2、在建工程
     2022 年末,公司的在建工程为廊坊厂房工程和全场景免疫诊断仪器、试剂
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上述两项在建工程均为基于扩大体外诊断试剂/仪器临床
产品生产及研发需求而筹建,与新冠产品无关,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是否与新冠相关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廊坊厂房工程                     9,135.21                 -     9,135.21         否
全场景免疫诊断仪器、试剂研发
                                28,308.39                 -    28,308.39         否
与制造中心项目

     (1)廊坊厂房工程
     廊坊厂房工程为公司募投项目,系年产 1,200 万人份体外诊断试剂、850
台配套仪器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建设,主要为弥补临床诊断试剂产能不
足。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预计用途未发生变化,与新冠产品无关。
     (2)全场景免疫诊断仪器、试剂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
     全场景免疫诊断仪器、试剂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系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
筹资金投资建设,该项目建设后可构建体外诊断试剂生物活性原料研发平台、
糖链异常蛋白检测(糖捕获)研发技术平台、磁微粒化学发光研发技术平台、
上转发光研发技术平台、胶体金免疫层析研发技术平台、酶联免疫研发技术平
台、分子诊断研发技术平台、仪器研发技术平台等 8 大技术平台,与新冠产品
无关。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应在建工程均在有序推进中,预计用途未发生
变更,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
     二、结合机器设备的实际使用寿命、同行业公司情况,披露延长部分测试
仪器折旧年限的合理性,是否符合相关设备的使用规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测算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是否存在通过会计估计变相
调节经营业绩的情形
     1、机器设备的实际使用寿命

                                          34
    经过专业测试,影响本公司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使用寿命的主要部
件有光电倍增管(PMT)、电路板等,而决定这些部件的寿命环境因素主要为温
度和湿度,通过特定模型、测试环境和实际实验,测得设备在正常环境下,考
虑仪器在临床机构使用时每天实际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仪器的理论使
用寿命大于 10 年,10 年内不影响仪器使用安全性和有效性。公司委托专业机
构进行加速寿命试验及可靠性验证,并出具了《检验报告》和《可靠性预计报
告》;公司据此提交了医疗器械变更注册申请将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MQ60、MQ60 plus、MQ60 Pro、MQ60 proB)的使用期限从 5 年变更为 10
年,并已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取得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变更
注册(备案)文件(注册证编号:20222220044)。对于中大型的 C 系列全自动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C2000、C3000 等),经过多年的实际使用验证及决定仪
器寿命的关键部件的技术验证,公司已获得充分的技术资料证明仪器的使用寿
命大于 10 年。
    因此,将部分仪器设备的使用期限从 5 年变更为 10 年,不影响产品的有效
性和安全性。
    2、同行业公司情况
    公司选取了与上述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相同的以磁微粒化学发光免
疫分析仪为主的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机器设备的折旧政策对比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迈瑞医疗        年限平均法           3-10 年   0-10%    9.00%-33.30%
    安图生物        年限平均法           5-10 年     5%     19.00%-9.50%
     新产业         年限平均法           3-10 年     5%     9.5%-31.67%
    迈克生物        年限平均法           3-10 年     5%     9.5%-31.67%
     亚辉龙         年限平均法           5-10 年     3%     19.40%-9.70%

    以上为同行业公司已公布的 2022 年度会计政策摘录,从中可以看出同行业
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最高均为 10 年,本次折旧年限调整是为了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保持一致,符合行业惯例。
    3、延长机器设备使用年限合理性




                                    35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
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
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公司研发生产的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在历经多年研发经北京市医
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性能检测(2015 年 6 月)后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于
2017 年 4 月准予上市,仪器在立项初期基于 2013 年的研究成果及当时市场需
求对产品效期明确为 5 年;随着产品上市后我们对产品持续跟踪获得大量使用
数据分析及客户使用体验,获知仪器的使用寿命远超过 5 年。经过充分的试验
与论证及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测结果,公司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效期可
以达到 10 年,再次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有效期延长至 10 年。因此,
在 2023 年初公司对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进行复核,综合相应仪器的实际使用寿
命、注册证法规使用年限、行业惯例等将部分仪器设备的使用期限从 5 年延长
至 10 年,仪器设备的折旧年限从 5 年变更为 5-10 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以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的固定资产为基础初步测算,预计减少 2023 年度折旧金额约 3,458.63 万元;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基于仪器实际使用寿命以及公司经营的实际和行业惯例,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不存在通过会计估计变相调节经营业绩的情形。


       【会计师核查】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与长期资产减值相关的减值准备计提政
策以及本年计提减值准备的背景,了解公司延长部分测试仪器折旧年限的原
因;
    (2)通过监盘等程序核实相关资产的使用状态,结合行业趋势及公司实际
生产需求判断相关资产计提减值的合理性;
    (3)获取在建工程相关备案证明,了解其建设内容,判断其与新冠产品的
相关性;

                                    36
     (4)查询同行业对长期资产计提减值情况,对比分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
合理性和充分性。
     (5)查询《企业会计准则》,判断公司延长部分测试仪器的折旧年限是否
符合相关规定。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与新冠相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延长部分测试仪器折旧年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 9:
     关于收入与费用的匹配性。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55,655.16 万元,
同比下降 33.76%。同期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分
别增长 15.02%、25.93%、44.89%,此外,近年公司人数呈大幅增长趋势。请公
司: (1) 结合公司具体业务的开展情况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的具体构成,说明营
收与相关费用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核实相关收入及成本费用核算和
确认是否真实、准确、完整;(2) 补充披露不同类别费用中人员数量和薪酬变化
情况,说明公司员工人数与薪酬水平、营业收入规模的匹配性;(3) 说明新冠相
关业务大幅下滑情况下,现有员工人数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的匹配性。
     公司回复:
     一、结合公司具体业务的开展情况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的具体构成,说
明营收与相关费用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核实相关收入及成本费用
核算和确认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1、营业收入
     公司 2022 年收入构成见下表:
                                                         单位:万元/万人份

  项目          销售类型      明细类型            金额/数量          销售占比
                              销售金额                 322,223.06      90.60%
             新冠类业务        销售量                   67,750.00
2022 年度
                            平均销售单价                      4.76
            非新冠类业务      销售金额                 33,432.10        9.40%

                                    37
  项目             销售类型             明细类型             金额/数量            销售占比
                              销售金额合计                           355,655.16     100.00%
                                        销售金额                     510,178.90      95.02%
               新冠类业务                销售量                       52,745.40
2021 年度                             平均销售单价                         9.67
              非新冠类业务              销售金额                     26,741.48        4.98%
                              销售金额合计                           536,920.38     100.00%

     由上表可见,公司 2022 年度新冠检测试剂销售额较 2021 年度下降,但对
应的销售人份数呈增长趋势,销售额与销售量呈反方向变动的原因主要系 2022
年度新冠检测试剂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每人份销售价格呈大幅下降趋势。

       2、销售费用
     公司本年及上年同期销售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费用明细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额
职工薪酬                              12,255.78           9,826.79                2,428.99
宣传推广费                             5,507.76           6,841.36            -1,333.60
折旧及摊销费                           5,376.69           3,792.67                1,584.02
差旅费                                 1,377.09           1,112.98                  264.12
其他各明细                             2,374.44           1,805.71                  568.72
            合计                      26,891.76          23,379.51                3,512.25

     从上表可看出本年较上年增幅较大的费用明细为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
费。
     (1)职工薪酬:职工薪酬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 2022 年度平均销售人数为
443 人,相较 2021 年度平均增加 83 人,主要为销售人员增加所致。
     (2)折旧及摊销费:折旧及摊销费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为开拓非新冠检测
产品市场,本年新增投放 16,923.90 万元测试仪器用于临床试剂检验,从而本年
测试仪器对应计提折旧金额较上年增加 1,435.32 万元,相应计入销售费用。

       3、管理费用
     公司本年及上年同期管理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38
         费用明细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额
资产报废                      7,829.92         8,203.32         -373.40
职工薪酬                      6,314.92         4,482.32        1,832.60
房租及装修费                  3,739.91           901.83        2,838.09
办公费                          840.05           923.44          -83.39
股份支付费用                    719.94           846.20         -126.26
其他各明细                    2,021.28         1,689.55          331.73
           合计              21,466.01        17,046.65        4,419.36

    从上表可看出本年较上年增幅较大的费用明细为职工薪酬、房租及装修
费。
    (1)职工薪酬:职工薪酬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 2022 年度平均管理人员人
数为 92 人,相较 2021 年度平均管理人员增加 22 人。主要为公司为满足日常运
营需求而相应增加管理人员。
    (2)房租及装修费:房租及装修费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为满足新冠检测试
剂生产计划及仓储的相关需求,相应新增厂房租赁、装修以及仓库租赁,但在
2022 年二、三季度,随着国外新冠抗原检测试剂需求量的下降,公司的相关厂
房、仓库等出现部分闲置,相应的闲置房租及装修费计入 2022 年管理费用,
金额为 2,422.99 万元。
       4、研发费用
    公司本年及上年同期研发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费用明细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额
职工薪酬                      7,956.37         6,288.47        1,667.90
专利费及注册费                5,911.68         2,381.71        3,529.97
材料消耗                      2,827.46         2,656.19          171.27
折旧及摊销费                    574.72           334.77          239.95
房租及装修费                  1,019.15           977.10              42.05
其他各明细                      824.49           553.39          271.10
           合计              19,113.87        13,191.64        5,922.23

    从上表可看出本年较上期增幅较大的费用明细为职工薪酬、专利费及注册
费。



                                     39
    (1)职工薪酬:公司现有研发人员 269 人,相比去年增加 32 人,增长
13.50%,同时公司积极进行战略布局,布局多个研发管线,不断提高研发人员
的薪酬,招聘更高水平的研发人才,2022 年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29.58 万元,
相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11.50%。
    (2)专利费及注册费:专利费及注册费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一方面继续加
快国内临床产品的研发与立项;另一方面,为进一步拓展新冠检测产品在不同
国家和地区的应用,积极申请在德国、英国、法国以及欧盟、美国等主要经济
体的新冠检测产品的认证/备案,报告期内,公司新冠抗原家用自测检测试剂获
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紧急使用授权(EUA),导致相关注册费
用的大幅增长;此外,因公司不断拓展公司战略业务,并推进和厦门大学等科
研单位的产学研合作,也导致专利注册费的增长。
    综合上述分析,公司在本年收入较上年下降的同时,对应的销售费用、管
理费用、研发费用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费用变动具有合理性。相关收入及
成本费用核算和确认真实、准确、完整。


    二、补充披露不同类别费用中人员数量和薪酬变化情况,说明公司员工人
数与薪酬水平、营业收入规模的匹配性
       不同类别费用中人员数量和薪酬变化情况见下表:
                 类别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销售人员人数(单位:人)                           443            360            248
管理人员人数(单位:人)                             92               70          44
研发人员人数(单位:人)                           269            237            127
销售费用-职工薪酬(单位:万元)              12,255.78      9,826.79        5,794.44
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单位:万元)               6,314.92      4,482.32        2,110.79
研发费用-职工薪酬(单位:万元)               7,956.37      6,288.47        2,216.76
研发人员人均薪酬(单位:万元/年/人)             29.58          26.53          17.45
管理人员人均薪酬(单位:万元/年/人)             68.64          64.03          47.97
销售人员人均薪酬(单位:万元/年/人)             27.67          27.30          23.36
人均收入(万元/年/人)                          301.66        526.91           70.93

    由上可见,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销售、管理和研发人员都
有明显的增长,同时相关人员的平均薪酬增长幅度低于营业收入的增幅;2022
年相比 2021 年虽然人均收入有所下降,但销售量大幅增加,管理人员平均薪酬

                                       40
小幅上涨;综合分析,公司员工人数、与薪酬水平、营业收入的规模基本匹
配。


       2022 年年报第四节公司治理——“十一(一)员工情况”披露的销售人员
因统计疏忽,未按照之前的标准将客服人员统计在内,现更新披露如下:
                                                                          770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409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1,179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3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237
                       销售人员                                           443
                       财务人员                                               11
                       行政人员                                               81
                       其他人员                                           138
                       研发人员                                           269
                        合计                                            1,179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博士及以上                                                 21
                   硕士研究生                                             152
                        本科                                              457
                   专科及以下                                             549
                        合计                                            1,179




       三、说明新冠相关业务大幅下滑情况下,现有员工人数与公司生产经营需
求的匹配性
       1、公司劳务用工情况
   新冠疫情为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面对庞大的市场需求和用工需求,公司
主要通过劳务外包来解决用工不足,近两年劳务外包用工情况如下:

                类别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单位:小时)         12,915,663.76        19,464,704.00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单位:元)       341,912,844.16       495,633,837.24

                                       41
    疫情结束后,劳务外包随即终止,公司的生产运营回归主业和常态化。疫
情前的 2019 年度公司正式员工为 659 人,对应的营业收入为 2.10 亿元;2022
年公司正式员工为 1,179 人,对应的非新冠业务收入为 3.34 亿元,员工人数增
长了 78.91%,收入增长了 59.05%,收入增长幅度不及员工人数增长幅度的主
要原因为员工增长是研发人员(增加 149 人)和销售人员(增加 218 人),占全
部增加员工的 70%以上。前述人员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公司立足科创定位,坚持
以“发展生物科技,造福人类健康”为使命,以创新为理念,以市场为导向,
做强体外诊断主业,并基于生物技术发展趋势,积极拓展新的领域和战略布局
而增加的研发及销售人员等。
       2、公司在职员工情况
    公司始终坚守科创定位,以“发展生物科技,造福人类健康”为使命,坚
持做强体外诊断主业,并基于生物技术发展趋势,积极拓展新的领域和战略布
局,近三年公司非新冠业务收入及员工情况如下: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金额/人数    增长率       金额/人数   增长率        金额/人数
 非新冠业务收入(万元)      33,432.10        25.02%   26,741.48       44.36%    18,524.62
 在职员工数量合计(人)          1,179        15.70%       1,019       40.75%          724
 其中:母公司人数(人)            770         6.06%         726       22.43%          593
     主要子公司人数                409        39.59%         293       123.66%         131
 (人)

    由上可见,公司在职员工数量的增长和公司非新冠业务的收入增长基本匹
配;另外,随着公司拓展新的领域和战略布局主要子公司的人数也有相应增
长。
    综上分析,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够及时应对市场变化,积极客观的建立与经
营相匹配的组织队伍,现有员工人数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基本匹配。



       【会计师核查】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42
   (1)获取销售、管理、研发费用明细表,分析不同费用二级明细上下年变
动原因,同时获取相应的合同、发票、银行回单等相关资料,佐证费用发生的
真实性;
   (2)获取年末员工花名册及各月工资表,分析人员变动原因,月度薪酬变
化原因;
   (3)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对非新冠产品业务的整体布局,了解新产品
研发、市场开拓情况。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营业收入与相关费用变动趋势不一致具有
合理性,相关收入及成本费用核算和确认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员工人数与
薪酬水平、营业收入规模基本匹配。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1 日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