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75 公司简称:安旭生物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说明了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的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 安旭生物 688075 不适用 科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 名 韩钧 无 电 话 0571-85391552 无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50号4 无 2 幢5层 电子信箱 jun.han@diareagent.com 无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6,259,180,920.67 6,941,682,206.33 -9.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135,553,068.32 5,421,936,037.32 -5.28 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204,374,691.10 5,929,966,318.96 -96.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66,775,151.34 2,877,509,384.95 -94.20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99,115,401.45 2,854,617,836.86 -96.53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687,338,036.15 3,931,629,522.38 -117.48 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3.03 71.13 减少68.10个百分点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1.31 22.64 -94.2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1.31 22.64 -94.20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23.65 11.03 增加12.62个百分点 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8,29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包含转融 持股 持有有限 持股 通借出股 质押、标记或冻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售条件的 数量 份的限售 结的股份数量 (%)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杭州艾旭控股有限公 境内非国 26.87 34,150,290 34,150,290 34,150,290 无 0 司 有法人 境内自然 凌世生 25.12 31,929,520 31,929,520 31,929,520 无 0 人 3 境内自然 马华祥 11.62 14,773,360 14,773,360 14,773,360 无 0 人 丽水创圣企业管理合 其他 9.37 11,914,000 11,914,000 11,914,000 无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自然 姜学英 2.00 2,544,830 2,544,830 2,544,830 无 0 人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 0.92 1,165,492 1,165,492 1,270,832 无 0 司 有法人 成都勤学善思教育科 境内非国 0.74 942,880 0 0 无 0 技有限公司 有法人 境内自然 张彬 0.20 253,199 0 0 无 0 人 境内自然 陈伟平 0.17 214,200 0 0 无 0 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其他 0.14 181,631 0 0 无 0 司 1、凌世生、姜学英为夫妻关系。凌世生直接持有公司 25.12% 股份,姜学英直接持有公司 2.00%股份;两人通过艾旭控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持有公司 26.87%股份,通过丽水创圣持有公司 5.80%股份, 明 合计持有公司 59.79%的股份。2、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 它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