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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地熊:大地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3-07-25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3-032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熊永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569,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6427%,其中:30,327,000 股为 IPO 前取得,80,000 股
为股权激励取得,12,162,800 股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曹庆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7,56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6.6850%,其中:5,400,000 股为 IPO 前取得,2,160,000 股为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取得。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熊永飞
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261,784 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
事曹庆香女士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 1,130,892 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
    上述股东本次拟减持数量均未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25%,上述减持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 2023 年 7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5 日,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 2023 年 8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3 日。若减持
期间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
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

                                     1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公司于近日收到熊永飞先生及曹庆香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
     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第一大股东、控                                   IPO 前取得:30,327,000 股
 熊永飞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2,569,800      37.6427% 其他方式取得:12,242,8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
                                                                   IPO 前取得:5,400,000 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曹庆香                                    7,560,000       6.6850% 其他方式取得:2,160,000
            实际控制人、董事
                                                                   股
     注:上述减持主体中,熊永飞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取得 80,000
     股,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12,162,800 股;曹庆香通过其他
     方式取得的股份为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熊永飞             42,569,800      37.6427% 公司实际控制人熊永飞、曹
 第一组                曹庆香              7,560,000       6.6850% 庆香系夫妻关系。
                        合计              50,129,800      44.3277% —


           上述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
股东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减持            减持方式
名称      数量(股)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比例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不超过:      不超                                                   IPO 前取
                                 过:1130,892 股      2023/8/16~   按市场价                自身资金
熊永飞    2,261,784     过:                                                   得、股权激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3/11/13      格                      需求
          股            2.00%                                                    励取得
                                 过:2,261,784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不超过:      不超
                                 过:1,130,892 股     2023/8/16~   按市场价                自身资金
曹庆香    1,130,892     过:                                                   IPO 前取得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3/11/13      格                      需求
          股            1.00%
                                 过:1,130,892 股
     注:
     ①上述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 2023 年 7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5 日;
     ②熊永飞、曹庆香为一致行动人,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合计减持
     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合计减持
                                                2
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
    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熊永飞和实际控制人、
董事曹庆香承诺: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的比
例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3)本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
低于发行价(如因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应作相应调整)。发
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
    (4)如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明
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
    (5)如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
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
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6)如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减持意向和拟
减持数量等信息,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本人方可进行减持(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 5%时除外)。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
减持股份的收益将无偿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 5 个工作日内将前述
收益支付到发行人账户。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3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本次减持股东熊永飞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熊永飞先生、曹庆香女士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和持续稳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拟减持股东将结合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
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股东减
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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