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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望软件: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3-09-26  

证券简称:中望软件                  证券代码:688083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 年 9 月
                                                            目 录
一、释义 ....................................................................................................................... 3
二、声明 ....................................................................................................................... 4
三、基本假设 ............................................................................................................... 5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 6

   (一)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 6
   (二)激励方式、来源及数量 ................................................................................ 7
   (三)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 ................................................ 7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 8
   (五)激励计划的授予与归属条件 ...................................................................... 10
  (六)激励计划其他内容 ...................................................................................... 12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13

   (一)对中望软件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核查
   意见 .......................................................................................................................... 13
   (二)对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 14
   (三)对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 14
   (四)对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 .............................................. 14
   (五)对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15
   (六)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定价方式的核查意见 .............................................. 15
   (七)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的核查意
   见 .............................................................................................................................. 17
   (八)对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财务意见 ...................................................... 17
   (九)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股东权益影响的核
   查意见 ...................................................................................................................... 18
   (十)对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的合理性的意见 .......................... 18
   (十一)其他 .......................................................................................................... 19
  (十二)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 20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21

   (一)备查文件 ...................................................................................................... 21
   (二)咨询方式 ...................................................................................................... 21




                                                                  2
一、释义

1. 上市公司、公司、中望软件:指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计划:指《广州中望
   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3.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
   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 股本总额: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5.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
   心骨干员工。
6. 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7. 授予价格: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8. 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
   作废失效的期间
9. 归属: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
   为。
10. 归属条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票所需满
   足的获益条件。
11. 归属日: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的日期,
   必须为交易日。
12.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3.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4.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15. 《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16. 《自律监管指南》:《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
   息披露》
17. 公司章程:指《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8.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9. 证券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20. 元:指人民币元。

                                     3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中望软件提供,本激励
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
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对公司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
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
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
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
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
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董事会、股东
大会决议、相关公司财务报告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
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4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
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
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5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中望软件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负责拟定,根据目前中国的政策环境和中望软件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
  激励对象实施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将针对本激励计划
  发表专业意见。


  (一)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1、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92 人,约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截至
  2023 年 6 月底)2,081 人的 9.23%。具体包括:
       (1)核心技术人员;
       (2)骨干员工。
       以上激励对象中,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含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
       以上激励对象包含部分外籍员工,纳入激励对象的外籍员工是对应岗位的
  关键人员,在公司的日常管理、技术、业务、经营等方面起不可忽视的重要作
  用。股权激励是境外公司常用的激励手段,外籍员工熟悉现金薪酬加股权激励
  的薪酬模式,股权激励的实施更能稳定和吸引外籍高端人才的加入,通过本激
  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
  展。因此,纳入外籍员工作为激励对象是必要且合理的。
       2、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日股本总
                                                     (万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一、核心技术人员

Mark Louis Vorwaller      美国      核心技术人员     0.5265       1.16%        0.004%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骨干员工(共计 191 人)               44.7981      98.84%        0.369%
                       合计                         45.3246      100.00%       0.374%


                                               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
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激励方式、来源及数量


    1、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及/或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5.3246 万股,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2,130.3799 万股的 0.37%。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
予,无预留权益。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尚在实施中。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
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
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 1.00%。


(三)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
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
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3、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7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
告和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
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日将根据最新规定相应调整。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第一个归属期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第二个归属期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第三个归属期                                                       2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
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
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
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51.15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
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 51.15 元/股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8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定价方法为自主定价,并确定为 51.15 元
/股。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 119.99 元,本次授予价格占
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43%;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 130.09 元,本次授予价
格占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39%;
    (3)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6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 140.09 元,本次授予价
格占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37%;
    (4)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 146.49 元,本次授予
价格占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35%。
    3、定价依据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定价依据参考了《管理办法》第二十三
条的规定,定价方式以促进公司发展、维护股东利益、稳定核心团队为根本目
的,本着“重点激励、有效激励”的原则予以确定。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研发设计类工业软件供应商,主要从事 CAD/CAM/CAE
等研发设计类工业软件的研发、推广与销售业务。公司经过二十余年在工业软
件领域的持续深耕及高强度研发投入,拥有自主二维 CAD、三维 CAD/CAM 和
CAE 产品及相关核心技术。公司所属的工业软件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
发展和技术更新较快,无论是现有产品迭代还是新产品开发都非常依赖于核心
技术人员对行业发展趋势及研发方向的把握能力,同时也依赖于技术人员的研
发落地能力。本次激励计划在以公司业绩作为核心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公司确
定了本次的激励对象是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以及骨干员工,该部分人员主要承
担着公司重要的管理、研发、市场工作,对于公司管理及业务的发展具有举足
轻重的作用。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对该部分人员的激励可以提升
激励对象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有效地统一激励对象、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
益,从而推动激励目标的实现。

                                   9
(五)激励计划的授予与归属条件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
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10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根据指标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本激励计划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定比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                   25.00%                 20.00%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56.25%                 44.00%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年                   95.31%                 72.80%
   注:“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下同。

                                                          累计营业收入额 (B)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                    7.51 亿元          7.21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 2024 年               16.90 亿元         15.87 亿元

                                         11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 2025 年           28.64 亿元               26.25 亿元
    注:“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下同。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各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考核指
标完成度相挂钩,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确定方法如下:

       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或 B≥Bm                         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A)/                                     取 A/Am*100%和 B/Bm*100%的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