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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晨股份:晶晨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5-05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
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先
仪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晶晨半导体(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
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
 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激励
 对象由 490 人调整为 486 人,第二类激励对象由 85 人调整为 84 人,前述 5 名激
 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份额,将根据司龄、职位重要性、工作绩效等因
 素,调整分配至《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其他激励对象,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
股份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3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5月4日,
并同意以人民币37.0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570名激励对象授予49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
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