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金宏气体: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2023-11-09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3-078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5日收到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先生《关于提议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
股份的函》。金向华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先生
2、提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5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
值的认可,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 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
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66 万股,回购股
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按照本次回购下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回购价
格上限 3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00 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金向华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计划
提议人金向华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金向华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
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情况及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
具有可行性。就上述提议公司已制定相关的股份回购方案,并提请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