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芯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3-05-1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芯半导
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芯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东芯
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东芯半
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8 号),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110,562,440 股,并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442,249,758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57,463,05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4,786,702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3 名,限售股数量为 20,037,318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4.5308%,限售期为自 2020
年 5 月 18 日起 36 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起上市流
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
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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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哈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开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青浦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公司股票上市后,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
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股东减持首发前股份的相关规定。
(2)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就本企业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申报前 6 个月内通过增资取得的公司股
份,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首发前股份。
(4)本人/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等。本人/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
定,并符合监管规则的规定以及本人/本企业已作出的各项承诺。
(5)若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企
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本企业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
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企业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6)本企业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关于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
首发前股份转让的其他相关规定;如有新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
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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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0,037,318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 剩余限
持有限售 本次上市
序 股占公司 售股数
股东名称 股数量 流通数量
号 总股本比 量
(股) (股)
例 (股)
1 哈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267,493 3.0000% 13,267,493 -
2 国开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835,589 1.0934% 4,835,589 -
3 上海青浦投资有限公司 1,934,236 0.4374% 1,934,236 -
合计 20,037,318 4.5308% 20,037,318 -
注 1:上表中股东名称如有与《上市公告书》不一致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下发的最新的股东名册中登记的名称为准;其中哈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原名为哈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注 2: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注 3: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 20,037,318 36
合计 20,037,318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东芯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本次解除限售
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
股东承诺;东芯股份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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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坤 陈 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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