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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林杰:思林杰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23-08-18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3-028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周茂林先生《关于提议
公司回购股份的函》。周茂林先生提议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周茂林先生
    2、提议时间:2023 年 8 月 17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
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
紧密结合在一起,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议公
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
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用于上述用途;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
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使用完毕,则公司将依法履行减
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使用股份将被注销。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
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日后三年内用于上述用途;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
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使用完毕,则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
使用股份将被注销;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4 元/股(含)(以 8 月 17 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测算);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超募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50.04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99.92 万股,回购股
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按照回购下限人民币 2,500 万元、回购价格上
限 50.04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49.96 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 0.75%。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
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周茂林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
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
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