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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奈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2023-05-0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                                          Z2037400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688116.SH
注册资本                       23,222.92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青龙山路 113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青龙山路 113 号
法定代表人                     TAO ZHENG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19 年 9 月 25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奈科技”、“公司”或“发行人”)

原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原保荐机构
民生证券进行了尽职调查,编制了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
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最
终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期间

    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保荐机构”)签署保荐协议,民生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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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民生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

       承接持续督导阶段,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

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并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是否存在对外担保等事项,并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发表意见;

       (5)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

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及经营业
绩的稳定性等;

       (6)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

       (7)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相关责任人

履行相关承诺;

       (8)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

       (9)定期向监管机构报告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三、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事项                            说明
                                2023 年 1 月 17 日,发行人聘请中信证券担任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民生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中信证券委派保荐
                                代表人王家骥先生、刘纯钦先生负责发行人的持续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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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工作。

2、其他重大事项               无。


     四、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承接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按照要求进行对外信息披露;重要事项能

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代表人沟通,同时根据保荐机构要求及时提供相
关文件资料,保证了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及时对有关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和
发表专业意见。

     五、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

价
     承接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
出具专业意见。


     六、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承接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符,披

露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七、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发行人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公司 2020 年 7 月 3 日发布公告,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实际使用中,
公司并未将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而是全部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针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违规事项,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江苏
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要求完成相

应整改,主要整改措施包括进行内部追责、加强后续培训、改进募集资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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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管理方式、加强内部控制等,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江苏证监局报送了整改报告。
除此之外,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天奈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中信证券作为天奈科技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将继续对天奈科技首次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责任,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八、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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