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海清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2023-10-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清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海
清科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华海清科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沈攀先生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
所任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
效。

       (一)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沈攀先生,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
(北京)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9 年 6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清华大学摩擦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师;2013 年 8 月加入华海清
科,离职前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系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之一。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沈攀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清津厚德(天津)科
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华海清科 61.5835 万股股份,离职后将继续遵
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沈攀先生任职期间,作为核心技术人员主要负责晶圆传输及抛光修整技术研
发,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从事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沈攀先生参与的研发项目


                                     1
已完成结项,目前不存在参与公司正在研发的项目情况,不会对公司现有研发项
目进展产生影响。

    沈攀先生任职期间参与研究并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截至本核查意见出
具之日,该等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之所有权均归属于华海清科,不存在涉
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沈攀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华海清
科的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华海清科与沈攀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承诺书》,双方明确约定
了关于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沈攀先生对其知悉公司的商
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现沈攀先生有违反上
述义务的情形。

二、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华海清科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发掘,坚持人才培养与优秀人才引进并
举的策略,持续培养和引进一流的技术人才,形成了具备持续创新能力、经验丰
富的技术研发团队。同时,公司在研发高端半导体装备的过程中,坚持自主创新,
通过承接国家重大专项及地方重大科研任务,培养建立了高效稳定的研发人才体
系,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研发人员达 373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33.36%,
形成了具有层次化人才梯队。

    沈攀先生目前已完成工作交接,其负责的经营管理及技术研发工作已由相关
人员承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因沈攀先生离职,华海清科核心技术人员由 8 名
变为 7 名,具体如下:

     节点                             核心技术人员名单
  本次变动前     路新春、王同庆、赵德文、沈攀、裴召辉、许振杰、田芳馨、郭振宇
  本次变动后       路新春、王同庆、赵德文、裴召辉、许振杰、田芳馨、郭振宇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2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华海清科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各
项研发项目均在正常推进,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核心技术
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
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储备与激励机制,持续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华海清科现有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沈攀先生已与公司办
理完成相关工作的交接。根据公司与沈攀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 保密承诺书》,
双方对知识产权、保密义务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等进行了明确的约定,沈攀先生在
公司任职期间参与公司技术研发工作,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归属于公司所有,不存
在涉及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因此,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华海清科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
行,沈攀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的技术
研发、产品创新、核心竞争力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页以下无正文)




                                    3
(本页以下无正文,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圳寅               裴文斐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