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增加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涉及的相关关联交 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 价格公允合理,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全体股东是平等的,未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 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金玉丰 李全 管荣齐 2023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