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10-31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的相关从业资格,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鉴证等服务,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符合《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人具有
相应的从业经历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
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刘奕华、彭建华、何俊辉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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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刘奕华 彭建华 何俊辉
2023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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