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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达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31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后,经过认真审核,并听取
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针对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涉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审计工作的职
业素养,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
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其责
任和义务。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奕华、彭建华、何俊辉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1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刘奕华                   彭建华                   何俊辉




                                                     2023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