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安达智能: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2023-12-06  

证券代码:688125           证券简称:安达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7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独立董事何俊辉先
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
职 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赵明昕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赵明昕先生接任何俊辉先生担任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明昕先生具备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的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己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将
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培训。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赵明昕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赵明昕先生将接任何俊辉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务。
    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信息如下:
    1、审计委员会(3 人):彭建华(独立董事)、赵明昕(独立董事)、刘勇担
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彭建华担任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3 人):刘奕华(独立董事)、彭建华(独立董事)、刘飞担
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刘奕华担任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 人):赵明昕(独立董事)、彭建华(独立董事)、
刘飞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赵明昕担任召集人;
    4、战略委员会(3 人):刘飞、何玉良、刘奕华(独立董事)担任第二届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刘飞担任召集人。


    特此公告。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5 日
附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明昕简历:

    赵明昕,男,汉族,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
经济学博士后。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7 月曾任职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和武汉大学博士后流动站;2006 年 11 月至今担任深圳大学法
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南方硅谷半导体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2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捷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截至目前,赵明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