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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皓元医药: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6-27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3-062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在上
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 1999 弄 3 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24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玉臣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
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
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
同意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2 名赞成,占全体无关联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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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监事刘海旺先生因其配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海
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
编号:2023-063)。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2 名赞成,占全体无关联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关联监事刘海旺先生因其配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
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
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
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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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
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
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2 名赞成,占全体无关联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关联监事刘海旺先生因其配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依法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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