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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皓元医药: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9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下简称“《独董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
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皓元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
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募集
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报出《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报告》。

   二、《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和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修订稿)》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高垚、袁彬、张兴贤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