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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皓元医药: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8-29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3-088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变更相应的
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
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
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
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
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
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
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
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
计处理”内容,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
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
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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