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3-100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中的“皓元医药上海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安徽皓元生物医 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资合肥欧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建设医药 研发及生物试剂研发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投资全资子公司烟台皓 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并以部分超募资金向其提供借款建设新药创制及研 发服务基地项目(一期)”及“投资建设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药创 制服务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 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截至 2023 年 10 月 25 日,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1,834.37 万元(含利息收益与委托理财收益),拟 全部用于在建募投项目“安徽皓元年产 121.095 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建设 项目(一期)”,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皓元医药”)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 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的“皓元医药上海研发中心升级建 1 设项目”、“安徽皓元生物医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资合肥欧创基因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并建设医药研发及生物试剂研发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投 资全资子公司烟台皓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并以部分超募资金向其提供借款建 设新药创制及研发服务基地项目(一期)”及“投资建设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新药创制服务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834.37 万元 (含利息收益与委托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建募投项目“安徽皓元年产 121.095 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 体建设项目(一期)”。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 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本事 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概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6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6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4.99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208,814,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00,619,690.14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108,194,309.86 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00Z002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 1、根据《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号 总额 金金额 1 皓元医药上海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2 安徽皓元生物医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00.00 4,000.00 2 安徽皓元年产121.095吨医药原料药及中 3 53,268.92 50,000.00 间体建设项目(一期) 4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 计 68,268.92 65,000.00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安徽 皓元年产 121.095 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全部可使用 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2、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号 总额 资金金额 增资合肥欧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建设 1 医药研发及生物试剂研发产业化基地项目(一 14,600.00 14,400.00 期) 投资全资子公司烟台皓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 2 公司并以部分超募资金向其提供借款建设新 6,500.00 6,500.00 药创制及研发服务基地项目(一期) 投资建设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药创 3 9,500.00 8,000.00 制服务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 4 补充流动资金 16,919.43 16,919.43 合 计 47,519.43 45,819.43 二、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3 (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皓元医药上海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安徽皓元生物医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资合肥欧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并建设医药研发及生物试剂研发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投资全资子公 司烟台皓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并以部分超募资金向其提供借款建设新药创制 及研发服务基地项目(一期)”及“投资建设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药创 制服务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截至目前,上述项目均已达到公司预期可使 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拟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 金使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拟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节余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总额(B) 净额(C) 额(D=A-B+C) (A) 皓元医药上海研发中心升级 5,000.00 5,008.58 8.58 - 建设项目 安徽皓元生物医药研发中心 4,000.00 4,000.00 9.84 9.84 建设项目 增资合肥欧创基因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并建设医药研发及 14,400.00 14,509.97 109.97 - 生物试剂研发产业化基地项 目(一期) 投资全资子公司烟台皓元生 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并以部 6,500.00 4,849.81 103.77 1,753.96 分超募资金向其提供借款建 设新药创制及研发服务基地 4 项目(一期) 投资建设上海皓元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新药创制服务实验 8,000.00 8,000.00 70.57 70.57 室建设项目(一期) 合 计 37,900 36,368.36 302.73 1,834.37 注 1:“募集资金节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安徽皓元 年产 121.095 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专户余额为准。 注 2:项目结项后若有待支付尾款及质保金金额,公司将用自有资金根据合同进度支付相 应款项。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公司在上述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 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 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对各项环节的费用进行了严格的控制、监督和管理, 同时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此外,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银行 利息收入。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皓元医药上海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 目”、“安徽皓元生物医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资合肥欧创基因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并建设医药研发及生物试剂研发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投 资全资子公司烟台皓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并以部分超募资金向其提供借款 建设新药创制及研发服务基地项目(一期)”及“投资建设上海皓元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新药创制服务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 足结项条件,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 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834.37万元(实际金额以募集资 5 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建募投 项目“安徽皓元年产121.095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以 满足该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安徽皓元年产121.095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实施主体:安徽皓元药业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选址于安徽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总占 地面积131.79亩。本项目一次规划,分两期工程实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公司 将形成自有的符合GMP标准的原料药、中间体生产基地,改变公司目前主要 依靠委托加工模式进行规模化生产的现状,为公司大量已掌握成熟技术的孵化 项目提供产业化的平台,更加稳定地为下游客户提供高质量标准的产品,满足 市场对公司产品规模化生产的需求。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转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建募投项目“安徽皓元年产 121.095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后,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将由50,000.00万元增加至51,834.37万元(具体以后续转出金额为准), 该募投项目投资总金额仍为53,268.92万元保持不变,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超出募 集资金计划使用金额的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皓元医 药上海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安徽皓元生物医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增资合肥欧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建设医药研发及生物试剂研发产业化 基地项目(一期)”、“投资全资子公司烟台皓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并以 部分超募资金向其提供借款建设新药创制及研发服务基地项目(一期)”及“投 资建设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药创制服务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建募投项目“安徽皓元年 产121.095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长期发展战略。公司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6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皓元医药上海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安徽皓元生物医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资 合肥欧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建设医药研发及生物试剂研发产业化基地项 目(一期)”、“投资全资子公司烟台皓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并以部分超 募资金向其提供借款建设新药创制及研发服务基地项目(一期)”及“投资建 设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药创制服务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建募投项目“安徽皓元年产 121.095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 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皓元医药上海研发中 心升级建设项目”、“安徽皓元生物医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资合肥欧 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建设医药研发及生物试剂研发产业化基地项目(一 期)”、“投资全资子公司烟台皓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并以部分超募资金 向其提供借款建设新药创制及研发服务基地项目(一期)”及“投资建设上海 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药创制服务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建募投项目“安徽皓元年产121.095吨医药 7 原料药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 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