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溢光电: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2023-08-25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规范公司运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
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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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 务时,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
持。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 数以 上董事共同推 举的一名 董事主
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 持。
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
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 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
1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 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
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
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
反章程或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 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
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 反章程或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
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 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会。 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
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〇五条 董事会成员不超过 第一百〇五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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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人,其中,设董事长一人,副董 组成,其中,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不低于董事会人 二人。独立董事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
数的三分之一。 三分之一。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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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公司有
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两位或者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
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涉及以上所述条款内容的,根
据《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内容同步调整。
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授权人士办理章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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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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