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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物业服务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7-28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49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物业服务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导纳米”)

近期与关联方无锡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华物业”)签署物业服务
协议书。经双方协商确定,年物业服务费约为 334.49 万元(具体金额将根据租赁
房屋办理完成后的房产证所标明的建筑面积进行调整),其他有偿服务费用以及
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根据双方约定的标准按实结算。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与君华物业签署的物业服务协议书尚在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及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日常运营需要,公司近期与君华物业签署物业服务协议书,合同期限 2 年。
根据合同约定,君华物业向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以及其他有偿服务,其中年物
业服务费约为 334.49 万元(具体金额将根据租赁房屋办理完成后的房产证所标
明的建筑面积进行调整),其他有偿服务费用以及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
更新、改造的费用根据双方约定的标准按实结算。

    君华物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先导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曾用名“先导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控股”)间接持有君华
物业 100%股权,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倪亚兰担任君华物业执行董事、总经
理及法定代表人,君华物业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范围及额度内开展
的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
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未达到 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君华物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先导控股间
接持有君华物业100%股权,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倪亚兰担任君华物业执行
董事、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君华物业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无锡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倪亚兰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2-09-01
    住所      无锡市新吴区新梅路58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单位后
              勤管理服务;消防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
              务;物联网技术服务;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小
              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代
              驾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君华物业资产总额48.33万元,净资产42.74万元,
2022年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7.26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系公司向君华物业采购物业管理及其他相关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在参照

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当事人
   甲方: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无锡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物业坐落位置: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东侧、香泾浜南侧

   3、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共有部位的维护和管理、环境卫生的管理、公共秩
序的管理、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等。
   4、物业费标准和管理面积:按照建筑面积55,748平方米交纳物业服务费,交
费标准为5元/平方米/月,年物业服务费约为334.49万元,具体金额将根据办理完
成后的房产证所标明的建筑面积进行调整。
   5、物业费用支付:第一期物业服务费计费区间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
30日,此后物业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末前15天预交下季度物业服务费。
   6、其他有偿服务: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内勤、内保等有偿服务,根据双方约

定的标准,按实结算。
   7、合同期限:自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交易关联方
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君华物业系公司租赁房屋出租方先导控股设立的专业物业管理公司,能够满

足公司新租赁厂房及附属设施的物业管理要求,为公司提供良好的经营和办公环
境。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
影响。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本次签订物业服务协议书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

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
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签署具 体的交
易合同或协议,该项授权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2023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