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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31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江苏微导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关于聘任联席 CTO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对 LI XIANG 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审阅,我们一致认为 LI XIANG
先生作为联席 CTO 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
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
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
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培明(签字):       黄培明         朱和平(签字):     朱和平




                                                     2023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