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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芳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04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广东芳源新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
我们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事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提高决策效率,
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本次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作价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在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