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方科技:有方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联合开发分布式存储服务器等项目的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披露公告2023-06-27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0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联合开发分布式存储
服务器等项目的合作框架协议》的
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有方
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有方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有方数据”或者“甲方”)近日与深圳市瑞驰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驰信息”或者“乙方”)和苏州
大普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普微电子”或者“丙
方”)签署了《联合开发分布式存储服务器等项目的合作框
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三方拟围绕自主可控的
ARM高密度存储服务器、阵列式AI服务器、分布式存储软件、
视频AI算法等项目开展研发合作。本协议的具体实施内容和
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细节以各方在后续签订的具
体协议为准。
本协议为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属于公司战略规划的重点
发展方向,但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因此对公司2023年度
业绩预计不构成重大影响。此外,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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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产品研发和认证失败、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行业政策和
技术环境变化、市场需求变化等一系列风险,进而导致协议
的目的无法履行。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依据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署概况
有方科技之全资子公司有方数据近日与瑞驰信息和大普微电子
签署了《联合开发分布式存储服务器等项目的合作框架协议》。三方
拟发挥各自在物联感知、数据存储、数据灾备、边缘计算和大数据服
务方面的软硬件研发优势,联合开展国产化自主可控的 ARM 高密度存
储服务器、阵列式 AI 服务器、分布式存储软件、视频 AI 算法等系列
产品开发项目,共同打造稳定、可靠、安全的大数据产品和服务。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1、协议甲方基本介绍
企业名称:深圳市有方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广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 年 06 月 19 日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 1 号楼 4402
主营业务:有方数据是有方科技在物联网大数据方面专门设立的
全资子公司,承载着有方科技在云管端基础架构下的“云存储、云灾
备、边缘计算和大数据服务”方面的深度布局。
2、协议乙方基本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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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深圳市瑞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毅
注册资本:1195.5683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09 月 11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入
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瑞驰信息是国内外领先和创新的 ARM 边缘云基础产
品和解决方案提供商,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高性能分布式
存储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众多资质。瑞驰信息基于国产化芯片和
IoT 芯片打造了多款产品,支持存储、边缘计算、云手机等多业务场
景,并且实现软硬件 100%国产化,在政府、应急、安防、金融、医
疗等行业领域均有成熟应用。
瑞驰信息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协议丙方基本介绍
企业名称:苏州大普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运新
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08 日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
星湖街 328 号国华大厦 A601
主营业务:大普微电子是深圳大普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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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企业级 SSD 主控芯片、SSD 产品及存储方案专
家,拥有国际一流的研发实力,具备从芯片设计到存储产品量产交付
的全栈能力。大普微电子旗下的企业级智能固态硬盘、数据存储处理
芯片及边缘计算相关产品已广泛用于国内外主流服务器、运营商、互
联网数据中心市场。
大普微电子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协议由有方数据、瑞驰信息、大普微电子于 2023 年 06 月 25
日在深圳签署。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协议系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按照法律
法规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全球进入了数字经济时代。在数
字经济时代,数据成为核心要素,各行各业都离不开数字技术的支持
和赋能。国家在“十四五”规划报告中提出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实
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动数据赋能全产业链协同转型。《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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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规划》提出夯实数字中国建设基础,打通数字基础设施大动脉,
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在上述国家政策的推动下,在物联网、大数据、
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持续创新和深度融合的背景下,
产业数字化的新需求、新场景、新模式不断产生,数据存储、数据灾
备、边缘计算等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为把握产业数字化和信创国产化的发展契机,贯通数字的采集、
清洗、计算、存储和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方拟发挥各自在物联
感知、数据存储、数据灾备、边缘计算和大数据服务方面的软硬件研
发优势,联合开展国产化自主可控的 ARM 高密度存储服务器、阵列
式 AI 服务器、分布式存储软件、视频 AI 算法等系列产品开发项目,
首期能够达到 1500PB 数据存储总容量的要求。三方将以合作、共赢
的理念出发联合开展研发项目,共同打造稳定、可靠、安全的大数据
产品和服务。
(二)合作开发目标
1、产品一:自主可控的 ARM 高密度存储服务器
2、产品二:自主可控的阵列式 AI 服务器
3、产品三:分布式存储软件
4、产品四:视频 AI 算法
(三)合作开发模式
本协议合作各方在联合开发过程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
1、甲方拟负责研发基于丙方国产化数据处理芯片、企业级智能
固态硬盘的 ARM 高密度存储服务器、阵列式 AI 服务器、边缘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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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等产品和技术。
2、乙方拟负责研发与存储服务器和 AI 服务器相关的分布式存储
软件(包括存储管理系统、数据存储管理平台)和 AI 视频算法等相
关产品和技术。
3、丙方拟负责为数据处理主控芯片、企业级固态硬件在存储服
务器、AI 服务器、边缘计算终端上的应用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四)风险责任的承担
1、在本协议履行中,三方各自独立承当相应的研发技术路径评
估,如因出现项目产品规格或技术指标变化等任何导致在现有技术水
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带来研究开发可能存在失败或部分
失败风险的,任何一方需 5 个工作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其他两方,并共
同讨论采取技术路径调整或其他风险规避调整,避免导致其他方的研
发投入损失扩大。
2、在本协议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三方或相关两方
协议另行补充。
(五)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
1、义务
(1)合作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对研究开发进行投资;
(2)合作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
(3)合作各方应协作配合完成研究工作。
2、权利
(1)对研究开发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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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依研究开发的实际情况,要求作出有利于研究开发项目
的计划方案的修改的权利;
(3)有权派员参加各方代表组成的协调指导机构,对重大问题
的决策、协调有建议、发言权;
(4)如果涉及项目实施或共同开发协议另行约定的开发成果,
在一方向其他方转让相关 IP 权属时,本协议其他两方享有同等条件
下的优先受让权以保障项目实施。
(六)违约责任
1、合作开发中任何一方违反约定不及时进行投资,或者不履行
其他约定义务,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
此给其他各方造成的损失。
2、对于协议一方不正确履行协议的,他方可以请求该方采取补
救措施继续履行协议,如果其仍不履行的,其他方可以拒绝其继续参
加研究开发工作,该方还应赔偿其他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3、退出本合作开发协议的一方,对于各方投入合作开发协议中
的投资秘密、技术秘密和技术情报等非公开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违反
保密义务而对协议其他各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赔
偿责任可能是协议责任,也可能是侵权责任。
(七)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叁年,协议期满后如
一方希望延长协议期限,则应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其他各
方以便进行相关协商。如三方均同意延期,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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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为项目开发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因此对公司
2023 年度业绩预计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是公司云管端战略布局的重点发展方向,是公司云
业务链条的延伸,能够满足客户对物联网大数据的深度需求,有利于
公司把握产业数字化和信创国产化的发展契机,对公司的战略意义重
大。若公司与合作伙伴能够成功研发出协议所涉及的产品并将其推向
市场,将能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增强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核心竞
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协议的签署和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
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合作开发框架协议为三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
的框架性协议,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尚待
各方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本协议签署后,各方以各自现有的产品、技术储备及研发
人员为基础开展合作开发事项,实施过程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协调
难度,存在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此外,合作开发项目涉及的部分产
品需要办理资质认证,存在产品认证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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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协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行业政
策和技术环境变化、市场需求变化等风险,从而对合作开发项目所涉
及产品的后续推广和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重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协议相关事
项的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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