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巨一科技:巨一科技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预留授予日)2023-05-09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预留授予日)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具备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
    2、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
 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本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日确定为2023年5月8日,并以18.8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7名激励对
象预留授予31.1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27.1万股。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