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瑞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5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博瑞生物医药(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以下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募集
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反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阎政、杜晓青、徐容
2023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