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凌信息: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6-17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3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6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珠海
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普通股股东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2,799,12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2,799,12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6.8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6.8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志峰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
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
3、 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陈玉平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
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2,799,124 100 0 0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2,799,124 100 0 0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2,799,124 100 0 0 0 0
4、 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2,799,124 100 0 0 0 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2,799,124 100 0 0 0 0
6、 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2,799,124 100 0 0 0 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2,799,124 100 0 0 0 0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2,799,124 1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 2022 年度
4 利润分配的预 5,670,820 100 0 0 0 0
案
关于公司 2023
5 年董事薪酬方 5,670,820 100 0 0 0 0
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7 年监事薪酬方 5,670,820 100 0 0 0 0
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
8 2023 年度审计 5,670,820 100 0 0 0 0
机构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4、5、7、8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罗刚、詹雅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
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