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丁:阿拉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9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
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经审查,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幕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2、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同意本议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