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帕瓦股份 证券简称:688184 公告编号:2023-023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就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7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3,359.455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1.88元,共计募集资金为174,288.56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2,234.9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2,053.57万元,已 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 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40.5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159,513.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8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 70,271.90 万元,本 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59,513.00 项目投入 B1 18,688.52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 B2 2,572.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 B3 7,197.16 利息收入净额 B4 574.24 项目投入 C1 21,648.59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 C2 / 本期发生额 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 C3 11,855.21 利息收入净额 C4 1,146.14 项目投入 D1=B1+C1 40,337.11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 D2=B2+C2 2,572.0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 D3=B3+C3 19,052.37 利息收入净额 D4=B4+C4 1,720.3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99,271.90 期末购买大额存单余额 F 29,00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 70,271.90 差异 J=E-F-G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 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制度的情况。 2022 年 9 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诸暨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省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12 月,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共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有 10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364981569465 157,981,924.01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 1211024029202201957 62,669,846.35 募集资金专户 行 1211024019200273219 / 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 571915252910158 16,054,856.08 募集资金专户 支行 571915252910616 / 募集资金专户 3301040160021560993 422,572.15 募集资金专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3301040160021561124 / 募集资金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359000100100699394 60,730,717.33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 374082041658 198,939,936.94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393582050652 205,919,133.62 募集资金专户 营业部 合计 / 702,718,986.48 /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的大额存单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存单编号 存单金额 到期日 2025-1-7 NCDS2022101336425963 10,000,000 可随时转让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城支行 2025-1-28 NCDS2022101944793162 50,000,000 可随时转让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9-22 CMBC20220905 30,000,000 绍兴诸暨支行 可随时转让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2025-10-11 121190001773228 200,000,000 公司诸暨支行 可随时转让 合计 / 290,000,00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 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5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帕 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09)。 本报告期内,公司赎回大额存单1,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中国工商银行诸暨支行 大额存单 2022/10/11 2025/10/11 200,000,000 3.10% 杭州银行江城支行 大额存单 2022/10/13 2025/1/7 10,000,000 3.55% 杭州银行江城支行 大额存单 2022/10/19 2025/1/28 50,000,000 3.55% 招商银行绍兴分行诸暨支行 大额存单 2022/10/24 2025/9/22 30,000,000 3.30% 合计 / / 290,000,00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 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 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 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 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6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59,513.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503.8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9,389.4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 投入金额与承 项目达到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调整后 承诺投入 本年度 累计投入 入进度(%) 本年度实 更项目(含 诺投资总额 诺投入金额的 预定可使用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项目 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 金额 (4)= 现的效益 部分变更) [注] 差额 状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1) (2) (2)/(1) (3)=(2)-(1) 年产 4 万吨三元 125,937.79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前驱体项目 年产 2.5 万吨三 是 78,710.82 78,710.82 18,254.44 32,904.23 -45,806.59 41.80 2023 年9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元前驱体项目 年产 1.5 万吨三 47,226.97 47,226.97 3,394.15 7,432.88 -39,794.09 15.74 2024 年3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元前驱体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11,855.21 19,052.37 -5,947.63 76.2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150,937.79 150,937.79 150,937.79 33,503.80 59,389.48 -91,548.31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15.50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使 用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 2.9 亿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 1: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8,575.21 万元,其中 2,572.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22 年度实施完毕,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9%,未在表格中列示。 注 2:公司原计划募投项目“年产 4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由帕瓦股份在“陶朱街道建工路与丰北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以下简称原募投用地)上建设实施,由于原募投用 地中部分土地因地质条件原因不满足工程建设的用地需求,且总体土地规模有限,场地使用率已趋于饱和,项目无法全部在原募投用地上实施。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与浙江 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投资意向协议,该协议约定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位于“浙江省兰溪市经济开发区光膜小镇 创新大道以北”地块(以下简称新募投用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因此公司计划将“年产 4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拆分为“年产 2.5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和“年产 1.5 万吨三元 前驱体项目”,其中“年产 2.5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在帕瓦股份原募投用地上实施,“年产 1.5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在帕瓦兰溪公司拟取得的新募投用地上实施。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并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经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