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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哲医药:迪哲医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2023-08-30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
规定,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以下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签发的证监 许可
[2021]3494 号文《关于同意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40,000,1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52.58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03,205,258.00
元,扣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86,891,806.58 元(含增值税
人民币 4,918,404.15 元),实际收到前次募集资金人民币 2,016,313,451.42 元
(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前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包括不
含增值税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16,637,476.43 元后,前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6,567,781.57 元(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净额”),
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119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余额为人民币
653,514.83 元(含前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实际收到的前次募集资金                                2,016,313,451.42
 减:直接投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040,792,446.54)
      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34,664,074.00)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0,940,000.00)
 加:前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53,375,273.92
 减: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872,638,689.97)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余额                      653,51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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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为规范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迪哲
(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前
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
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信银行无锡长江路支行 8110501012501851571          活期        146,040.9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
                       408420100100209250
  锡城南支行                                        活期        252,803.17
华夏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 12550000001831474            活期        254,670.71
合计                                                            653,514.83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21 年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招股说明书,计划对 2 个具体项目使
用前次募集资金计人民币 1,783,420,000.00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本
公司实际投入所涉及使用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 1,161,732,446.54
元(包含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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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净额:                                                        198,656.78 已累计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总额:                                                  116,173.24
                                                                                         各年度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总额:                                              116,173.24
                                                                                                2021 年度:                                                            27,425.39
变更用途的前次募集资金总额:                                                         -          2022 年度:                                                            62,384.86
变更用途的前次募集资金比例:                                                         -          2023 年 1 至 6 月期间:                                                26,362.99
               投资项目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 项目达到预定 可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使用状态日期(或
                                        投资金额         资金额                          金额                额                              金额的差额        截止日项目完 工
                                                                                                                                                               程度)
 1 新药研发项目       新药研发项目       148,342.00        152,242.00       74,576.87           148,342.00        152,242.00     74,576.87       (77,665.13)              不适用
 2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29,502.37            30,000.00          30,000.00    29,502.37          (497.63)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78,342.00        182,242.00     104,079.24            178,342.00        182,242.00    104,079.24       (78,162.76)                  —
 3 超募资金           超募资金                       -      16,414.78       12,094.00                    -          16,414.78    12,094.00        (4,320.78)              不适用
    合计              合计               178,342.00        198,656.78     116,173.24            178,342.00        198,656.78    116,173.24       (82,483.54)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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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调整情况说明

    本公司考虑到各项目优先级、临床申报策略、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本公司
决定对临床项目的募集资金研发投入在募投子项目之间进行调整。本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补充投资新药研发项目方案>的议案》,本公司对募投项目之新药研发项目的部
分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39,000,000.00 元
对新药项目 DZD4205 针对外周 T 细胞淋巴瘤进行补充投资。

    本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调整后,新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将由
原人民币 1,483,420,000.00 元增加至人民币 1,522,420,000.00 元,新增投入人
民币 39,000,000.00 元由本公司超募资金进行补充投资。

     如“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所述,本公司实际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6,567,781.57 元,扣减 2021 年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投资金
额为人民币 1,783,420,000.00 元后,即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03,147,781.57
元。除了上述超募资金人民币 39,000,000.00 元用于新药研发项目补充投资外,
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60,94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60,0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超募资金剩余金额为人民币 43,207,781.57 元。

    截 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新 药 研 发 项 目 累 计 投 入 人 民 币
745,768,710.97 元,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人民币 295,023,735.57 元,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人民币 120,940,000.00 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未发生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实际变更的情
形。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及原因说明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结项,实际投资总
额尚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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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本公司使用前次募集资金人民币 214,181,834.51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本公司使用前次募集资金人民币 4,883,787.41 元置换
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前次募集资金人民币 219,065,621.92
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并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 3230 号)。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
的情况。

5、闲置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
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163,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本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为控制募集
资金使用风险,拟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 13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自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授权期限到期日 2022 年 12 月 19 日起 12 个月之内
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本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为控制募集资金使
用风险,拟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
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
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

    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
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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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5、闲置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续)

              受托方                   类型          金额(元)             起止时间             收益类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   是否到期   期限(天)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南支行   智能通知存款      638,689.97      自转入之日起自动滚存    保本固定收益           1.95%          否    不适用
                                                                        2023 年 5 月 8 日至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南支行   结构性存款      47,000,000.00                             保本浮动收益     1.80%-2.86%          否       184
                                                                         2023 年 11 月 8 日
                                                                       2023 年 5 月 13 日至
 中信银行无锡长江路支行             结构性存款      35,000,000.00                             保本浮动收益     1.05%-3.05%          否        90
                                                                         2023 年 8 月 11 日
                                                                        2023 年 6 月 7 日至
 中信银行无锡长江路支行             结构性存款      60,000,000.00                             保本浮动收益     1.05%-2.90%          否        31
                                                                          2023 年 7 月 8 日
                                                                        2023 年 6 月 7 日至
 中信银行无锡长江路支行             结构性存款     730,000,000.00                             保本浮动收益     1.05%-3.05%          否        91
                                                                          2023 年 9 月 6 日
 合计                                              872,638,68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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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6、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部
分自筹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
至公司的自筹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

1、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本公司在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版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因此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效益情况对照表不适
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不
涉及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不
涉及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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