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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安世纪: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2023-08-10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3-042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
                         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8 月 17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 年 8 月 18 日至 8 月 27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
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说明
    本次调整前,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 19.51 元/股,首次授予数量
为 272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为 28 万股。
    (一)本次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7月1日披露了《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44,505,05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0.36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本次分配后
总股本为213,867,483股。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7月10日实施完毕,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若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
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
整。
    (二)本次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的方法及结果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或“《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次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
整方法及结果如下:
    1、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依据上述公式,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9.51-0.365)/(1+0.48)=12.94元/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
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依据上述公式,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数量=272*(1+0.48)=402.56万股
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数量=28*(1+0.48)=41.44万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
合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
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董事
会会议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中的有关规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
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19.51 元
/股调整为 12.94 元/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数量由 272 万股调整为 402.56 万
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数量由 28 万股调整为 41.44 万股。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 日披露了《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44,505,056 股为基数,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6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8 股,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 52,744,345.44 元,转增 69,362,427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213,867,483 股。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应对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19.51 元/
股调整为 12.94 元/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数量由 272 万股调整为 402.56 万
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数量由 28 万股调整为 41.44 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
调整及本次授予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法律法规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
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
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授予数量调整及预
留授予部分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3、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4、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部分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0 日